《親密關係》(第6版) 羅蘭·米勒(王偉平譯)
研究者(Ben-Ari & Lavee, 2017)和普通人(Marston et al., 1998)都認為親密關係和泛泛之交至少在六個方面存在程度差異:瞭解(knowledge)、關心(care)、相互依賴性(interdependence)、相互一致性(mutuality)、信任(trust)以及承諾(commitment)。
研究者發現,如果我們要正常地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就要在長久而關愛的親密關係中經常與伴侶愉快地交往(Baumeister & Leary, 1995)。在親密關係中包含有人的歸屬需要(need to belong),如果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歸屬需要使「我們與親密之人正常的社會交往)變得必不可少。為滿足歸屬需要,我們努力與他人建立和維持親密的人際關係,我們還期待與那些瞭解、關心我們的人交往和溝通。個體需要的親密關係無需太多,幾個便可。歸屬需要得到滿足後,我們建立人際關係的內趨力就會降低(因而人際關係的質量比數量更重要)。歸屬需要也和我們伴侶是誰並無太大的關係,只要他們能給予我們持續的關愛和包容,我們的歸屬需要就能得到滿足。因而,即使一段重要的親密關係終結,我們也往往能找到替代伴侶(儘管新人和舊人有很大的差別),而且能滿足我們的歸屬需要(Spielmann et al., 2011)。
近年來具有大學學歷的夫妻離婚率已經緩慢下降(這對於正在閱讀這本書的你可能是好消息),但對於教育程度較低的人,離婚率仍然很高,並未下降(Cherlin, 2010)。2009年美國離婚數量是結婚數量的一半(Tejada-Vera & Sutton, 2010)。並非所有持續的婚姻都幸福,因此對美國新婚夫妻前景較準確的估計是,他們更有可能面臨離婚,而不是白頭偕老。【註:這一事實可能令人沮喪,但你擁有幸福婚姻(假設你選擇結婚)的可能性比大多數人都要大。你正在閱讀這本書,你對關係科學的興趣很可能極大地促進你的親密關係。】
文化標準是人們建立人際關係的基石(Acitelli et al., 2011),它影響著人們對人際關係的期望,限定了正常的人際關係模式。就拿最近普遍流行的同居現象來說,現在許多高中生認為情侶未婚同居是個「好主意」,因為他們能據此考察彼此是否真正能「和睦相處」(Bachman et al., 2001)。這種態度使未婚同居看上去很有道理,好像是個不錯的選擇,現在大多數年輕人在結婚之前的確就住在一起了。然而,如果人們並沒有切實的結婚計劃,未婚同居並不能確保隨後的婚姻幸福美滿;相反,同居增加了夫妻離婚的危險(Jose et al., 2010),原因有若干。首先,同居情侶彼此的承諾一般不如已婚夫妻,畢竟同居情侶還有選擇的機會(Wiik et al., 2009)。所以同居情侶比已婚夫妻經常面臨更多的問題和不確定性(Hsueh et al., 2009)。他們往往會遭遇更多的衝突(Stanley et al., 2010)、嫉妒(Gatzeva & Paik, 2011)、出軌(Thornton et al., 2007)和身體攻擊(Rhoades et al., 2009a),所以同居與婚姻相比,往往充滿變數,前景難料。故而,人們同居的時間越長,對婚姻的熱情越低,越容易離婚。
總的來說,草率同居原本用來測試伴侶能否和睦共處,卻好像會損害人們對婚姻的積極態度和維持婚姻的決心,這種態度和決心是幸福婚姻的支柱(Rhoades et al., 2009)。情侶如果已經訂婚,準備結婚,這些有害的同居效應相對輕微,但即使伴侶已經訂婚,未婚同居也有一定的危害(Jose et al.,2003)。故而,儘管同居很流行,人們普遍把同居當成「試婚」,但這是越來越少的人結婚,越來越少的婚姻能持續(與1960年代相比)的原因之一。【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一點,這個例子說明了我們經常遇到的一種重要的社會現象:流行觀點所認為的真理,關係科學卻發現未必如此。這類例子表明對親密關係謹慎的科學研究的價值所在。無知並非福。親密的伴侶關係是複雜的,在常識觀點和民間智慧吧我們引入歧途時,準確的科學信息尤其對我們有益處。】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嬰兒潮使美國的性別比率在1960年代從高峰跌到低谷。戰後每年出生的嬰兒逐年增加,這意味著當這些「潮流中的嬰兒」進入成年期後,比青年女性稍大點的青年男性的數量變少,性別比率就下降。不過,當出生率逐漸下降,出生的嬰兒數量減少,他們長大後,青年女性的數量比稍大點的青年男性數量要少,所以美國的性別比率在1990年代又攀高。自1990年代以後,「嬰兒潮」中長大的父母有相對穩定的生育率,從而使適婚男女的數量持平。
人們可能意識不到性別比率變化的重要性。高性別比率的社會(女性較少)傾向於支持老式、傳統的兩性性別關係(Secord, 1983),即男主外女主內,妻子在家相夫教子,丈夫外出工作養家。這種文化形態在性生活上也相對保守。理想的新娘應該是處女,未婚先孕讓人蒙羞,公開同居幾乎絕跡。婦女更早結婚(Kruger et al, 2010),離婚不受歡迎。相形之下,低性別比率的社會(男性較少)則傾向於顛覆傳統,也更為寬容。鼓勵婦女外出工作以自立,默許(雖不提倡)婚外性關係的存在。如果不慎懷孕,成為未婚媽媽也無可厚非(Harknett, 2008)。各個歷史時期的具體情形可能有所不同,但這種基本模式卻是貫穿整個歷史的(Guttentag & Secord, 1983)。古羅馬時代性別比率低,以驕奢淫逸而聞名。維多利亞時期的英格蘭性別比率高,以貞潔守禮而著稱。美國喧囂的20世紀20年代性別比率低,是隨心所欲、恣意尋歡的十年。那麼出現「性解放」和「女權運動」的20世紀60年代晚期,性別比率高還是低?答案是非常低。
人際關係專家認為這種文化波動並非偶然現象(Guttentag & Secord, 1983)。在他們看來,社會規範的演變總是要滿足那些掌握經濟、政治和法律權力的強勢人群的利益。在上面提到的文化中,強勢人群是男性。因而,當男女數量發生變化時,人際關係的規範總是向著有利於男性的方向變化。
這種假設很大膽,畢竟近幾十年來美國婦女的地位提高了許多,對此誰都無法否認。現在仔細推敲一下這個假設。當性別比率居高時,婦女稀缺。假若某男幸運地得到某女的芳心,他當然想長相廝守。方法之一是鼓勵該女子成為家庭主婦,從而使她在經濟上要依賴丈夫;方法之二是反對離婚(這正是20世紀60年代的情形)。反之,當性別比率偏低,婦女過剩,男人就不太想被一個女人拴住。這樣,婦女就得工作,推遲結婚,不滿意的話還可方便地離婚。
所以自1960年代以來,美國社會人際關係規範顯著變化的原因,可部分歸結於性別比率的劇烈變化。的確,我們已經看到了1990年代末期高性別比率對美國的影響。從1967到1980年,美國的離婚率翻倍增長,此後逐漸走緩,甚至略有下降。政客們又開始關注「家庭價值觀」。因為現在適婚男女的人數大致相等,文化的鐘擺又搖擺於1980年代的放縱狀態和60年代的禁錮狀態之間。
必須指出,性別比率影響過程(即人際關係規範的變化偏利於男性)的假設只是一種猜想。然而,社會文化中的兩性比例和人際關係規範的確存在粗糙卻真實的關聯,這也是文化影響人際關係的有力佐證。我們對人際關係的期望和接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所處的時代和地區的標準。
巴塞洛繆認為成人有四種依戀類型。第一種安全型(secure),和兒童的安全型依戀完全相同——在感情上很容易接近他人。不管是依賴他人還是被人依賴都感覺心安。不會擔憂獨處和不為人接納。第二種痴迷型(preoccupied),是巴塞洛繆給焦慮-矛盾型的新名稱,因為這種類型的人若要感覺心安,就得過分地依賴於他人的讚許,所以他們過度地尋求認同,沉溺於人際關係,擔心關係破裂。
第三和第四種依戀類型反映了兩種不同的「迴避型」。恐懼型(fearful)的人因為害怕被拒絕而極力避免和他人發生親密關係。雖然他們希望有人喜歡自己,但更擔心自己因此離不開別人。相反,疏離型(dismissing)的人認為和他人發生親密關係得不償失。他們拒絕和他人相互依賴,因為他們相信自己能自力更生,也不在乎他人是否喜歡自己。
也不要絕對化地理解依戀類型。應該這樣來理解依戀的複雜性:存在憂慮和迴避這兩個重要因素,它們塑造了人們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的全部適應性行為。這兩個因素都重要,如果你比較任一維度上的高分和低分人群,就會發現他們處理人際關係的方式差別很大。的確,最近的依戀研究(如Birnie & Lydon, 2011)不再簡單地把人們分為安全、痴迷、恐懼或疏離四種類型,而是給出人們在憂慮和迴避兩個維度中的相對位置。
我們對緊密關係性質和價值的總看法,看來是由我們體驗到的親密關係的經驗所決定的。我們幼時對人際交往價值和他人是否可信的觀念,起源於我們與照料者的交往,由於運氣的好壞,我們就此走向了信任或恐懼的親密關係之路。這段歷程永遠不會停止,同行者隨後給予的阻礙或幫助會改變我們親密關係的方向和進程。視乎人際交往經驗的不同,我們習得的依戀類型既可隨時間發生變化,也可永久保持穩定。
親密關係中的性別差異並不像一般人認為的那般重要和有影響。但既然你讀到了這本親密關係的嚴謹著作,你就需慎重地思考並合乎理性地解釋性別差異。有些性別差異很有意思,有時還很重要,它們是人際關係的重要方面。但性別差異是以兩性之間更多的相似性為前提而存在的,與整個人類的變化幅度相比,性別差異算不上太大。也許,我們需要做更多工作並進行更複雜和精確思考的應該是個體差異,而非性別差異。個體差異才是影響人際交往的更重要的力量。無論男女,人們在很多方面彼此各異,這些差異一般都比性別差異更能影響人際關係。
性認同最好的例子是性別角色(gender roles),即社會文化所期待的男女兩性應有的「正常」行為模式。男人當然應該有「男子氣」,他們應該自信、獨立、果敢、能幹、好強。女人就應該有「女人味」,熱情、敏感、多情、友善。大多數人都認為男人和女人是相反的兩性,因此全世界都不同程度地期望男性和女性有各自不同的獨特社會行為(Kite et al., 2008)。然而遺傳在決定人們自信或友善的傾向時只起到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作用,大部分行為是後天習得的(Cleveland et al., 2001;Lippa & Hershberger, 1999)。文化的影響持續而廣泛,它通過社會化和榜樣學習(而非生物學上的性別差異),促使我們期待所有的男性都應該有陽剛之氣,所有的女性都應該溫柔細膩(Reid et al., 2008)。
然而,刻板印象並不像你認為的那般符合現實中的人;只有一半人的特質剛好符合性別角色期望(Bem, 1993)。相當多的人(約35%)並不是完全的「男子氣」或「女人味」,他們既自信又熱情,既敏感又獨立。這些人同時擁有傳統上認為應該屬於男性和女性的特質,因此被稱為雙性化(androgynous)。如果雙性化這種說法看起來比較別扭,那可能是由於過於僵化地使用詞彙:表面上看,「男子氣」和「女人味」不可能同時並存。實際上,由於這些詞語容易使人誤解,研究者常用其他詞彙來代替。把與任務有關的「男子氣」的才能稱為工具性(instrumental)特質,把與社交和情感有關的「女人味」的技能稱為表達性(expressive)特質。這兩類特質在同一個人身上出現就一點也不奇怪了。雙性化的人可能是這樣一個人:在職場激烈的薪酬談判中能有效而強悍地捍衛自己的利益;但回家後又能細膩而溫柔地安慰剛剛失去寵物的孩子。大多數人只擅長一種技能,在一種情境下顯得遊刃有餘,另一種情境下就不會那麼輕鬆。而雙性化的人在兩種情況下都能駕馭自如(Cheng, 2005)。
實際上,最好把工具性和表達性視為男性和女性都擁有的兩組能高低變化的不同技能(Choi et al., 2007)。傳統的女人表達性高而工具性低,她們熱情友好,但不夠自信主動。符合傳統期望的男人應該具有高工具性、低表達性的特質,他們是堅忍而強悍的鐵血真漢子。雙性化的人具備工具性和表達性兩種特質。剩下的人(約15%)要麼具有在傳統上屬於異性的技能(稱為「跨類型」),要麼缺乏這兩組技能(稱為「未分化」)。在雙性化、跨類型和未分化各類型內的男女比例大體相當,所以就性別差異而言,把兩性視為具有不同特質的完全不同的兩類人,既簡單化又不準確(Bem, 1993)。
一系列令人信服的研究發現,低自尊的人有時低估伴侶對他們的愛,以致損害親密關係(Murray et al., 2001),還覺知到根本就不存在的伴侶忽視(Murray et al., 2002)。自我評價低的人很難相信伴侶會真正深深地愛著自己(Murray et al., 1998),結果,他們往往都對持續的愛情不樂觀。低自尊者「即使處在親密關係之中也往往(毫無根據地)認為伴侶對自己的感情非常不可靠」(Holmes & Wood, 2009, p.250)。這又使他們對伴侶偶爾糟糕的情緒反應過度(Bellavia & Murray, 2003);與高自尊者相比,他們會感到更多的拒絕,遭受更多的傷害,變得更容易發怒。這些痛苦情感使他們更難建設性地行動,以應對臆想中的危險。當親密關係出現挫折時,自我評價高的人卻能拉近和伴侶的距離,努力修復親密關係,低自尊的人則防禦性地把自己隔離起來,生悶氣,亂搞一通(Murray, Bellavia et al., 2003),還覺得自己更加糟糕(Murray, Griffin et al., 2003)。
默里(Murray, 2008)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們變得依賴他人時總要冒很大的風險。與親密伴侶的緊密聯繫讓我們享受到支持和關心的豐厚回報,但如果發現伴侶不值得信賴,也讓我們容易受到背叛和拒絕的極具破壞性的傷害。高自尊的人因為對伴侶給自己的愛戀和關心充滿信心,即使親密關係出現困難也能和伴侶拉近距離。相反,低自尊的人則持續地懷疑伴侶對自己的關心和信賴,所以一旦關係變糟就從伴侶身邊離去,以保護自己免受傷害。默里指出,我們都需要在與他人的聯繫和自我保護間保持平衡,但低自尊的人總把他們脆弱的自尊心置於親密關係之上。
結果是,低自尊者的自我懷疑和敏感脆弱使他們從無數的瑣事中製造出堆積如山的問題。他們錯誤地以為愛情之路上的磕磕碰碰是伴侶拒絕承諾的不祥之兆。然後,又表現出令人反感、自我打擊式的傷害和憤怒,完全隔斷了自己渴望的伴侶對自己的接納和正面評價。最終的結果非常不幸,低自尊一旦形成後就很難克服;即使結婚10年後,低自尊的人仍傾向於認為自己的伴侶不如恩愛夫妻那般愛戀和接納自己(Murray et al., 2000)。
因此,低自尊好像既來自人際關係,又影響著隨後發生的人際關係(Carmichael et al., 2007)。我們的自我評價似乎至少部分地取決於我們與他人交往的質量。這種自我評價影響著隨後與新伴侶的交往,新伴侶又進一步證實我們人際關係的價值。可以這樣說,我們對自己的認識來自於與他人的人際關係,並影響著人際關係的後續發展。
根據人們的自我報告,在戀愛問題上,外表吸引力對於女人並不如對於男人重要;女人說外貌對於她們並不如對於男人那般重要。然而,在速配研究中當她們同時遇見和評價幾個候選對象時,外貌對於女性的確如對於男性一樣重要(Eastwick & Finkel, 2008),外貌是影響男女兩性喜歡對方最重要的影響因素(Luo & Zhang, 2009)。有時,人們對自己喜好和行為的描述並不完全符合實際。
為什麼空間上的臨近有著如此大的影響力?答案之一是如果他人在我們身邊,我們很容易得到他們提供的各種獎賞。如果其他條件相同,身邊的夥伴比遙遠的夥伴更有優勢:與遠距離的夥伴交往消耗的金錢和付出的努力——諸如手機話費、汽油費和路上的耗時等——使這樣的人際交往比住家附近的交往成本更高(Baldinger, 2008)。遠距的人際關係獎賞價值也低;在文字或聲音中表達出的愛意遠不如臉頰上真實的一吻那樣打動人。因而,分居兩地的親密關係一般不如朝夕相伴的親密關係令人滿意(Sahlstein, 2006)。
這一研究結果的惟一亮點是出乎人的意料。然而,住在一起的戀人,假若要分離一段時間,他們還可能快樂地認為並不會影響他們的感情,因為他們的愛情已經具有足夠的獎賞價值。如果這樣,他們或許會奇怪於距離對親密關係的影響。原本臨近又便利的親密關係如果因為距離而變得疏遠,這種傷害是任何人都難以預料的。即便已婚的夫妻如果分居兩地也更可能離婚(Poortman, 2005)。分離似乎並沒有加深感情。
一般來說,那些在網絡上結識的人首次在現實中聚會時,他們對彼此的瞭解會增進,但他們知覺到的彼此相似性和喜歡程度會下降(Norton et al., 2007)。顯然,如果我們發現網友實際的樣子和我們認為的相反,他們對我們的吸引力常常會減少(Ramirez & Zhang, 2007)。
如果伴侶在分離一段時間後重聚,這種遠距的親密關係往往會面臨類似的變化。由於科技進步,維持異地的親密關係比過去更為廉價和容易(Makenna, 2008),只要「看不見」不要變成「不上心」,只要伴侶沒有開始追求身邊的異性,天各一方的戀情常常相當穩定(Sahlstein, 2006)。他們堅持戀情的一個理由是:因為伴侶們不在一起時往往會謹慎地溝通;避開容易引起爭議的話題,堅守對於彼此的好印象(Stafford, 2010)。因此,彼此很可能在心中把對方描繪成絕對值得等待的理想化的人物(Stafford & Merolla, 2007)。但是當雙方最終團聚時,這些幻想就破滅了,伴侶雙方都不能滿足對方極高的(有時還是不現實的)期望,失望就接踵而來。還可能發生其他意想不到的煩惱:愛侶現在已在身邊,這會失去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自由支配的時間,因而難以預計的衝突就有可能發生(Stafford et al., 2006)。總之,雖然空間臨近使大多數愛情關係具有很高的獎賞性,但天各一方的愛人在重聚時或許會分外緊張:遙遠伴侶在重聚後一起生活的3個月內大約有三分之一分手了(Stafford et al., 2006)。
新生兒也偏好成人認為漂亮的面孔(Slater et al., 2000);嬰兒還很小,不會受到社會規範的影響,但他們盯住漂亮面孔的時間遠長於不漂亮的面孔。
這些能吸引嬰兒的面孔具有哪些特點呢?毫無疑問,女人如果有「娃娃臉」的特徵,比如大眼睛、小鼻子、尖下巴和豐滿的雙脣,就更有吸引力(Jones, 1995)。然而問題的關鍵並不是要看上去有孩子氣,而是要有女人味,青春可人;美麗的女人結合了這些娃娃臉的特徵和健康成熟的標誌,諸如突出的顴骨、瘦削的臉頰和滿面的笑容等(Cunningham et al., 2002)。擁有這些特徵的女子在全世界都是公認的美女(Jones, 1995)。
男性的吸引力則比較複雜。擁有結實下顎和寬闊前額的男性——看上去堅強而有主宰力——通常被人認為是帥哥(Rhodes, 2006)。另一方面,如果通過電腦圖像技術把普通男性的面孔變得略微有點女性化和娃娃臉,這種「女性化了的」男面孔——看上去熱情又友好——也有吸引力。更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喜歡哪種男人臉型取決於她們的月經週期:當處在排卵前的受孕期,她們會覺得不修邊幅、具有男子氣特徵的面孔更吸引人,但其他時間則更喜歡青春型、具有孩子氣特徵的男性面孔(Little et al., 2002)。
長髮的女性比短髮的女性對男性更有吸引力(Knapp-Kline et al., 2005)。這類研究中,男性參與者要評價圖片中某個女性的吸引力,她的頭髮通過計算機圖像技術在圖片中表現得長短不一。男性參與者對長頭髮的約會女伴更感興趣,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他們認為長頭髮的女人不太可能訂婚或者結婚,更願意在第一次約會時就與他們發生性關係(Boynton, 2008)。但男性的胸毛再長也沒有此種效果;女性更喜歡胸部光滑、少毛的男性,而非胸部毛茸茸的男性(Dixson et al., 2010)。
女性還喜歡聰明的男性(這對於讀到這本書的大多數男性都應該是好消息)。原因可能是當男性企圖打動女性時,會使用比日常談話更華麗(即誇大)的詞藻(Rosenberg & Tunney, 2008).
最後,男女兩性都認為穿紅色衣服的約會對象更有吸引力。參與研究的兩性都認為陌生的異性穿著紅色的襯衫更性感、更有吸引力,而當女性穿著紅衣服時,男性更願意採取示愛行動,如請求約會、花費金錢(Elliot et al., 2010;Elliott & Niesta, 2008)。無怪乎情人節是紅色的。
在獲得與異性交往的機會方面,男人長相的吸引力比女人的長相更重要(Reid et al., 1982)。實際上女人的美貌和她與男人交往的時間整體上看並無相關。美麗女人的確有很多約會,但姿色平庸的女人在群體活動中也會把大量時間都用在與男人交往上。相形之下,男人的長相和他們與女人交往的次數及時間存在相關。長相平庸的男人與英俊瀟灑的男人相比,與女性任何形式的交往都更少。准此而論,長相吸引力對男人社交活動的影響要甚於女人。
有吸引力的人由於更受歡迎,他們往往不怎麼孤獨,擁有更好的社交技能,比其他人更快樂些(Feingold, 1992),並且如果他們願意,他們能和更多的人發生性關係(Weeden & Sabini, 2007)。長相的吸引力甚至還能解釋影響人們一生適應能力和幸福生活變量的10%(Burns & Farina, 1992)。但是有吸引力也有不利之處。舉例來說,人們對俊美之人更可能撒謊。為了和美女約會,男人不惜虛報和歪曲自己的興趣、性格和收入,而對於姿色平庸的女人,男人不屑於虛構自己的形象(Rowatt et al., 1999)。因此,俊美之人常常認為別人在「拍馬屁」、奉承討好自己,開始謹慎地懷疑別人,對別人的溢美之詞都會打上幾折。
順便提一下,人們「故作清高」的行為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這方面最近的研究結果和傳統研究相差很大。因為人們樂意被人喜歡,裝作冷若冰霜卻只對某個人略微有點興趣,這是一種默默地吸引人的方法。一味故作清高沒有什麼作用。真正有用的是選擇性故作清高——也就是說,除了你想吸引的人之外,任何人想要得到你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Walster et al., 1973)。那些能付出代價拒絕大多數人卻又能高興地接納我們的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未來伴侶。
不過,當其他條件相同時,不喜歡那些欣賞我們的人也難(Curtis & Miller, 1986)。設想你聽到一位轉校生的頭一件事情就是他(她)已經注意到你並且真的喜歡你;作為回報,你不應該對他(她)產生好感嗎?
不管是朋友還是戀人,幸福的伴侶在各方面都比隨機選出的陌生人更為相像。首先就是在年齡、性別、種族、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社會地位等人口統計學上的相像(Hitsch et al., 2010)。
其次是態度和價值觀的相像。伴侶間態度相同的程度和彼此吸引力有著簡單直接的關聯:共同點越多,彼此越喜歡(Byrne & Nelson, 1965)。即使相像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吸引力並不會下降,所以「共同點太多」並沒有什麼危險。
最後,伴侶們還可能有著相似的性格。處事風格和人格特質相像的人往往在彼此邂逅時就能和睦相處。因而長期來看,具有類似性格的人比性格迥異的人更加喜歡彼此。最後,性格相似的人比性格不同的人婚姻更幸福(Gaunt, 2006)。
也許看上去不太浪漫,但名望、財富、健康、才能和長相等等都像商品一樣,能用來吸引心儀的伴侶。如果我們把匹配視為廣泛的過程,不僅涉及長相吸引力,而且包括各種其他長處和特質,那麼很顯然,人們總是會與旗鼓相當的人配成一對,同性相吸(相類似的人彼此吸引對方)就發生了。
實際上,這種公平交易是演化心理學的核心觀點。因為和健康、能生育的女人婚配更可能成功地繁衍下一代,自然選擇大概促進了男性對年輕且漂亮的伴侶的興趣(Buss, 2012)。年輕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女性到了中年絕經後就不能再生育了,漂亮之所以重要在於它與健康的身體有大致的關聯(Thornhill & Gangestad, 2006)。所以,男性特別看重女性的姣好容顏,並且隨著男性年齡的增長,與他們結婚的女性卻比他們越來越年輕(Dunn et al., 2010):20多歲時結婚的男子,其伴侶平均要比他小2歲;但如果到50多歲才結婚,其妻子可能比他小15歲。
女性不必關心伴侶是否年輕,因為男性只要活著就有生殖能力。相反,鑑於女性在其後代所耗費的巨大養育收入,她們應該找一位能夠在漫長的孕期及哺乳期為她們遮風避雨、保護安全的伴侶;她們應該偏愛能保障母子幸福、擁有豐富資源、社會地位高的強勢男人。而且,女性對伴侶年齡的偏愛不會隨著年齡增加而發生變化;女人終其一生都喜歡嫁給比自己略大幾歲的男人(Dunn et al., 2010)。
所以,女性以年輕、美貌交換男性的社會地位、經濟資源,這樣的夫妻匹配非常普遍(Mathes & Kozak, 2008)。的確,全世界都這樣(Koziel & Pawlowski, 2003)。然而,這是演化壓力造成的結果嗎?文化論的倡導者認為女性之所以要通過伴侶來獲得期待的資源,是因為她們被剝奪了獨立獲得政治和經濟權力的機會(Wood & Eagly, 2007)。的確,在美國(這種文化中聰明的女性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工作機會)女性越聰明,其尋找有財富和社會地位的愛侶的慾望越低(Stanik & Ellsworth, 2010)。
感到最多愛意和最少衝突的伴侶是那些在熱情上相似而支配欲上不同的伴侶(Markey & Markey, 2007)。如果伴侶一方要在親密關係起帶頭作用,當另一方願意順從時才最快樂。
我們不應過分強調這種互補性。人們會更加喜歡性格相似的人,而非性格不同的人,即使支配欲很強的人也更喜歡有主見的傢伙,而非長期順從的懦夫(Markey & Markey, 2007)。另一方面,如果你真正想達成某事,伴侶若能助你如願那是最好了。(如果你們兩人都慷慨大方、善解人意、信心十足,你們可以輪流以這種方式回饋對方。)歸根結底,我們喜歡能使我們快樂、支持我們的伴侶,但我們討厭使我們感到沮喪、阻礙我們的伴侶,這種相像和差異的混雜就形成了在夫妻間的各種最優組合(Baxter & West, 2003)。而且,個人的成長和新奇的活動都具有獎賞意義,所以我們喜歡那些和我們興趣不同(雖然並非不相容)的人,只要我們自信能與他們融洽相處(Aron et al., 2006)。需牢記的重點是,相像的伴侶可能比不相像的人都更能滿足我們的需求。
自彼此相遇的一瞬間起人們就開始做出判斷。這裡的「瞬間」指1/25秒,這就是辨認陌生人的面部表情是否憤怒所花的時間,只要39毫秒(Bar et al., 2006)。在約十分之一秒的更加耐心的考慮後,人們就能判斷出陌生人的長相是否有吸引力、有多麼可愛、是否值得信賴,這一判斷的準確性和仔細審視該陌生人的面孔一分鐘後得到的完全一樣(Willis & Todorov, 2006)。而只要觀察該陌生人和異性5秒鐘的聊天場面,人們就能確定他\她的外向程度、良知水平和智力高低(Carney et al., 2007)。人們妄下結論的速度太快,太快了。
人們對不同類型的人群都持有刻板化的第一印象,並且會把碰到的陌生人都歸入各種類型,這樣草率的判斷就產生了。這一論斷看似魯莽,但卻符合實際。試想:人無非男女,這樣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就導致人們對男性和女性的行為有不同的預期。進而,一眼之下就能分辨美醜,這樣人們想當然地認為貌美之人討人喜歡。還有很多其他的人群分類類型:年輕人/老年人,黑人/白人,穿耳洞者/不穿耳洞者,鄉下人/城裡人等等不一而足,這都會讓人做出草率誤判。刻板印象的具體內容或許因人而異,但其作用方式大抵相同:使人先入為主地看待他人(Freeman et al., 2010)。根據刻板印象所做出的判斷往往非常不準確(Olivola & Todorov, 2010),但卻又很難避免其影響:人們會不自覺地受到它的影響,甚至有時還意識不到它的存在(Devine & Monteith, 1999)。所以,即使人們主觀上想保持不偏不倚、胸懷坦蕩,某些對他人先入為主的感受還會不請自來。
對他人的判斷受到首因效應(primacy effect)的影響,從而使最先獲得的信息印象深刻,即時印象和刻板印象一起,塑造出他人的整體印象。
首因效應能很好地說明為什麼第一印象的作用如此強大:不論對錯,快速形成的第一印象會影響人們對後來所獲信息的解釋。判斷一旦做出,就會影響人們選擇和使用後來獲得的信息——它經常以難以覺察的微妙方式起作用。
第一印象影響著人們對隨後所獲信息的解釋,也影響著人們對新信息的擇取。如果要檢查對別人形成的第一印象是否真實,人們更有可能去尋找可以證實自己信念的信息,而不是查找證明自己錯誤的資料。也就是說,人們常常會表現出驗證性偏差(confirmation biases):他們常常尋找那些能夠證明自己正確的信息,而不是那些證明自己錯誤的證據(Snyder, 1981)。
驗證性策略的問題在於它引出了符合人們先入之見的、一面倒的信息,其結果是,人們很少正視那些能證明第一印象錯誤的明確證據。因而,人們不僅會堅持那些錯誤的輕率判斷,而且還常常自以為對他人的看法正確無誤(Ames et al., 2010)。的確,大多數人對他人的看法都會表現出過度自信(overconfident)的傾向,犯了許多錯誤而不自知。
第一印象重要在於最先瞭解到的信息能夠:(1)把人們的注意力導向某類新信息;(2)影響對後來獲得的新事實的解釋。最終結果是導致人們不能客觀公平、不偏不倚地處理來自他人的信息。相反,這些已存的觀念(不管是簡單的刻板印象抑或草率的第一印象)影響了人們對新信息的選擇和採用。人們常常輕鬆隨意地忽略掉證明自己錯誤的證據,卻一點也意識不到。人們沒有絲毫猶豫,僅僅根據一些支持自己看法的零碎事實就盲目地相信自己對他人的判斷,犯錯的次數遠比人們認識到的要多。
如果讓大學生本人、室友和父母來預測該學生戀愛關係的將來發展,很顯然,父母和室友做出的預測都要比大學生本人更準確(MacDonald & Ross, 1999)。你或許認為人們能對自己的親密關係做出最好的判斷,但當事人只關注自己親密關係的優點而忽略了缺點;因而,他們就會自信而樂觀地預測自己的親密關係會比實際情況持續更久。父母和室友則相對冷靜而公正,雖然對預測不是很有信心,但對親密關係未來的預測卻更為準確。實際上,對異性戀愛關係預測最準確的往往是女當事人的朋友(Loving, 2006)。如果她的朋友贊成這段戀情,就很有可能持續,但如果他們認為這段戀情註定要失敗,就可能真的告吹(Etcheverry & Agnew, 2004)。
我們並不總知道自己解釋行為的原因,有時我們對他人的印象根本沒有根據。這兩點對於敏而好學的社會認知的學生都是寶貴的經驗教訓。
人們的現實愛侶與理想中的卻總有些差距。那麼,人們究竟要怎樣才能與愛戀自己的人快樂相處呢?
一種方法是建立對伴侶善意和大度的認知,突出他們的美德而縮小他們的缺陷。人們經常以積極錯覺(positive illusion)來評價自己的愛人,儘可能地用積極眼光來描述伴侶(Holmes, 2004)。這種「錯覺」混合了對伴侶現實的認識和理想化了的知覺。他們並不會忽視伴侶真實的缺點,只是認為這些缺憾並不如其他人認為的那麼重要(Murray & Holmes, 1999)。例如,滿意的夫妻都認為伴侶的缺點是局部的、有限的瑕疵,遠不如他們的優點和長處重要和有影響力(Neff & Karney, 2003)。他們瞭解所有的實情,但做出的解釋卻與眾不同(Gagné & Lydon, 2003)。他們將伴侶理想化,比其他人更積極地評價伴侶,甚至比伴侶對自己的評價還更為積極(Conley et al., 2009)。
對愛人持有這麼積極的看法是否會帶來危險?如果伴侶不符合如此積極的評價,是否必然使人沮喪?答案取決於積極錯覺與現實不符合的程度Neff & Karney, 2005)。如果人們硬要自欺欺人,在伴侶身上憑空虛構令人期待的品質,這註定要幻想破滅(Tomlinson et al., 2010)。新婚燕爾的夫妻如果發現伴侶並不如當初想象的那麼美好,其不滿情緒會日益增加(Watson & Humrichouse, 2006)。另外來看,如果人們瞭解伴侶各方面的情況,但卻能以一種善意而大度的方式來進行詮釋,這樣的「錯覺」就對親密關係十分有益。將自己的伴侶理想化,人們就會先入為主地以一種積極方式來評價伴侶的行為,更願意致力於維護好自己的親密關係(Luo et al., 2010)。另一昂嗎,如果我們能被自己認為如此稱心如意的伴侶所愛,毫無疑問會增強我們的自尊(Murray et al., 2000)。我們能慢慢地讓伴侶相信,他們實際上正是自己所信任的最優秀的人,因為我們的高度評價也會提高他們的自尊(Murray et al., 1996)。總之,隨著時間的推移,理想化的愛人形象總是和更多的滿意、關愛、信任和持續的親密關係聯繫在一起(Miller et al., 2006)。
此外,保護自己免遭幻想破滅的聰明方法是:隨著對伴侶瞭解程度的增加,不斷調整自己對理想伴侶的期望,這樣,對伴侶的期望標準就能切合伴侶的現狀(Fletcher et al., 2000)。在某種程度上,人們能方便地確定伴侶已擁有的品質正是自己所期待的。
因而,選擇樂觀地看待事物——認為伴侶已經做到最好——不斷調整對伴侶的希望和標準以符合客觀實際,我們就更加可能與當前的伴侶愉快相處。的確,伴侶一般都清楚我們在美化他們,但往往希望我們這樣做(Boyes & Fletcher, 2007)——而作為回報,我們也從伴侶那裡得到同樣積極、善意的認知評價,這就是雙贏!
人際關係的歸因研究發現三個普遍存在的現象。首先,儘管伴侶之間有著深入的瞭解,仍然會受到行動者/觀察者效應(actor/observer effect)的強烈影響。他們對自己行為的解釋,與對觀察到的伴侶的類似行為的解釋完全兩樣(Malle, 2006)。人們常常能深切地感受到影響自己行為的外部壓力,因而對自己行為的解釋容易做出外部歸因。但他們注意不到同樣的環境也會影響他人,從而在解釋他人一樣的行為時,常常歸因於他們的內部原因,如意圖或性格。這一現象對親密關係的啟發意義在於:它使伴侶們忽略了他們在彼此身上觀察到的行為正是自己所引發的。在吵架的時候,如果一方想:「她這樣做真令我生氣」,另一方可能這樣想:「她脾氣這麼暴躁,真該學學如何控制自己了」。這種偏差相當普遍,幾乎人際交往的任何一方對彼此具體的行為表現都有相當程度的共識,但在解釋行為的原因時卻可能各執一詞(Robins et al., 2004)。更糟糕的是,伴侶雙方可能意識不到彼此歸因上的這種差異,每個人都可能認為另一方會像自己一樣看問題。如果伴侶有意識地去努力瞭解對方的觀點,行動者/觀察者效應就會減少(Arriaga & Rusbult, 1998),但很少會完全消失(Malle, 2006)。最保險的策略是在心中這樣假定:即便是你最親密的伴侶很少能真正理解你所有行為的原因。
其次,儘管伴侶彼此之間有真愛,也可能表現出自我服務偏差(self-serving bias),欣然地把成功歸因於自己,而極力推脫自己在失敗中的罪責。事情順心時人們很容易認識到自己所起的作用,而情況變糟時則喜歡尋找外部理由。因而,雖然伴侶們不會告訴對方這一點(Miller & Schlenker, 1985),但是當雙方如膠似漆時,則常常認為自己居功至偉;當雙方反目成仇時,則認為自己仍無可厚非(Thompson & Kelley, 1981)。這一現象有意思的地方是,人們都能估計到他人存在自我服務偏差,而看不到自己也存在(Kruger & Gilovich, 1999)。大多數人都能輕易地認識到別人對功勞過分的自居,對失敗蒼白的託詞;但卻認為自己類似的自我服務偏差明智而準確(Pronin et al., 2002)。這部分地是因為即使在自己的善良意圖沒有實現的情況下,人們仍能清醒地意識到它,並給予充分的肯定;而判斷別人則僅僅依據他們的行為,完全無視他們行動的意圖(Kruger & Gilovich, 2004)。
人們對親密關係本質屬性的錯誤認識具有負面作用(dysfunctional),也就是說,它們對親密關係有不利影響,使伴侶對親密關係更不易滿足(Goodwin & Gaines, 2004)。什麼樣的觀念有害呢?應警惕以下六個觀點:
❂爭吵具有破壞性。爭吵就表明伴侶愛自己還不夠深。如果彼此深深相愛,就不會發生任何爭執。
❂「讀心術」很重要。真正彼此關愛的伴侶僅憑知覺就能知道對方的需要和偏好,根本不需要告知對方自己的所思所想。如果必須告訴伴侶自己的想法和願望,那只能說明伴侶愛自己還不夠深。
❂伴侶是不會發生改變的。一旦親密關係變糟,就無法得到改善。如果愛人曾傷害過你,毫無疑問還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你。
❂每一次的性生活都應該是完美的。只要愛情是忠貞的,每一次的性生活都應該是神奇美妙的、令人滿足的。伴侶應該經常渴望並為性生活做好準備。
❂男人和女人就是不一樣。男人和女人的性格和需求非常不同,很難真正理解對方。
❂美好姻緣天註定。根本無需努力來維護美滿的夫妻關係。夫妻要麼彼此脾性相投、快樂到老,要麼格格不入、爭執一生。
人們能期望他人做出某些特殊行為,即使這些期望一開始是錯誤的,後來卻能變成現實(Rosenthal, 2006)。這就是自我實現的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ies),指錯誤的期望最終變為現實,因為它會誘導被期望人的行為,從而使錯誤的期望得到實現。自我實現的預言非常生動地說明了知覺的力量,因為預言中的事件之所以發生,只是因為人們期望它發生,並且被期望的人就像所期望的那樣去行動。
的確,長期對他人持有不同期望的人逐漸會製造出截然不同的社會環境(Stinson et al., 2009)。例如,一項研究計劃發現,經常憂慮被他人拒絕的人,其行為方式往往更可能遭人拒絕(Romero-Canyas et al., 2009)。對拒絕高度敏感的人經常會緊張地感受到別人的怠慢,即使沒有人有意冷落他(Romero-Canyas et al., 2010)。他們的行為令人討厭,因而他們自己以及伴侶往往對親密關係感到不滿意(Downey et al., 1998)。
對拒絕敏感的反面或許是樂觀主義,即總是期望好事發生。長期樂觀的人比那些不太有希望的人享有更滿足的親密關係,因為他們的積極期望對伴侶關係有所裨益(Carver & Scheier, 2009)。與悲觀主義者相比,他們感受到伴侶更多的支持(Srivastava et al., 2006),自信能和伴侶一起緊密合作,創造性地完美解決所遇到的問題(Assad et al., 2007)。相信自己能克服困難的期望顯然使他們能信心十足、精力充沛地直面任何難題,這實際上也讓問題變得更易於處理。
隨著時間和經驗的積累,人們肯定會瞭解對他人的錯誤期望這一事實真相。當人們日漸變得熟悉彼此,某些最初還站得住腳的預言會消失。相反,如果人們仍根據自己先前的期望持續行事,某些自我實現的預言能存在若干年(Smith et al., 1999)。總之,對伴侶的知覺、做出的歸因、帶入新的人際關係的信念和期望等因素,對隨後的人際事件或許有著重要的影響。人們彼此做出的評價也有影響(Holmes, 2002)。同悲觀主義者相比,期望他人值得信賴、慷慨大方、充滿關愛的人會發現對方對自己的確很好。
自我概念對人們選擇親密伴侶具有導向作用。他人的讚許和接納令人愉快,但在長期的親密關係中,人們更偏愛能確證自我認知的反應。這就意味著雖然大多數人對那些讚美他們的伴侶感到很滿足,但具有負面自我概念的人不會這樣;他們覺得能證實自己糟糕的自我觀念的伴侶更理解自己、感覺更親切(Letzring & Noftle, 2010)。
顯然自戀者都是頗為糟糕的伴侶,但要一開始就看穿他們卻非常困難(Back et al., 2010)。他們的自信早先是能打動人的,常常要花很多時間才能認識到他們是多麼自私、小氣和暴躁。所以自戀者常以「致命的吸引」形式出現,一開始或許具有吸引力,但長期來看卻是要人命的(Foster & Twenge, 2011)。這就給人們帶來了挑戰,在判斷未來的親密伴侶時要儘可能地運用辨別力和洞察力。
儘管我們給好友和戀人營造的印象比為熟人或陌生人營造的更為重要,但是為了維持良好的形象,我們在前者所花的心思通常不如後者。我們不會總是惦記著如何給熟悉的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也不會一直努力在他們面前顯得招人喜歡、德才兼備(Leary et al., 1994)。比如人們與伴侶認識的時間越長,他們在約會聚餐時,在洗手間裡梳洗打扮自己所花費的時間就越少(Daly et al., 1983)。我們對在親密伴侶面前所呈現形象的關注程度,反不如面對陌生人時更在意,這可能有很多原因(Leary & Miller, 2000)。舉例來說,我們都知道自己的好友和愛人已經喜歡上我們,所以營造美好形象以贏得他們讚許的動機不足。也可能是因為他們十分瞭解我們,要改變他們的看法比較困難。不過,還有可能僅僅是因為我們變懶了。要表現最好的言談舉止需要專心和努力。有禮貌的舉止通常意味著某種形式的自我約束。在已經瞭解並喜愛我們的人身邊,我們可以放鬆,無拘無束。但這也意味著人們對親密伴侶常比對普通人更為坦蕩不羈(Miller, 1997b)。在談戀愛時顯得非常端莊得體的人——不沐浴更衣、穿戴整齊後決不出來吃早飯——常常在結婚後變成這樣的配偶:穿著內衣坐在桌旁,沒有洗漱,又是抓癢又是剔牙,還叉走了最後一個炸麵包圈。這很有諷刺意義。人們在談戀愛時,憑借優雅的舉止贏得浪漫伴侶的愛情後,卻再也不肯努力在愛人面前保持風度(這或許許多親密關係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人們對他人的覺知並非消極被動的過程。在親密關係中,伴侶仍持續不斷地進行交往,根據自己的期望來行動,並根據自己構建的知覺做出相應的回應。如果他們認為伴侶不是自己所期望的那種人,他們會鼓勵伴侶做出某些行為,避免另一些行為,從而改變伴侶。在某些意義上來說,人們有時就像雕塑家,試圖把現實中的伴侶塑造成心中理想的形象(Rusbult et al., 2009)。因為親密伴侶會持續不斷地改變和塑造彼此的行為舉止,當我們將伴侶引導成為我們所希望的人時,起初不準確的認知會變得越來越正確。
從信息傳遞者的意圖到信息對接受者產生的影響,這中間會涉及多個環節,其中就有可能產生錯誤或誤解(Puccinelli, 2010)。我們常常認定自己發出的信息會產生我們所期望的作用,但我們卻很少真正能確知它的效果。我們常常認識不到(Keysar & Henly, 2002),傳遞者的意圖和對接受者產生的影響並不相同,這就是我們所面臨的人際隔閡(interpersonal、gap)。事實上,人際隔閡更可能出現在親密關係之中,而非陌生人之間(Savitsky et al., 2011)。我們不會想到伴侶也會誤解自己,故而不像與陌生人相處那樣努力檢查彼此是否達成共識。
非言語行為具有提供信息(providing information)的作用,提示著人們的情緒狀態和所說話語的真實意圖。比如你在和人調侃時,你的面部表情和說話的音調、節奏是對方判斷你是否具有敵意的唯一線索。這一功能非常重要,所以在網絡線上交流時我們會用到模仿人們面部表情的情感符號(emoticon),從而表達自己真實的意圖。
非言語行為在調控交往(regulating interaction)方面也起著重要作用。非言語行為表露出的興趣,常常一開始就決定了人們的溝通能否進行下去,之後人們還能根據微妙的非言語線索你來我往地進行談話,從而整個溝通過程得以流暢而優雅地持續下去。
最後,非言語行為還能表達親密、傳遞權力和地位的信號,從而能限定關係(define the relationship)的性質。關係親密的人彼此之間與一般熟人之間的非言語行為並不一樣,居於支配地位、社會地位高的人與下屬的行為也不一樣。即使雙方一言未發,旁觀的人也能分辨出誰喜歡誰,誰是老闆。
即使人們試圖控制自己的表情,仍然會洩露真實的情緒。首先,偽裝的表情往往和真實的表情有著細微的差別。比如要假裝開心微笑,很容易往上拉動嘴角,但真假微笑和時間進程和細微動作上仍有微妙的差別;因而在細心的觀察者眼裡,真實微笑和偽裝微笑的區別洞若觀火(Ambadar et al., 2009)。其次,儘管我們努力控制,但真實情緒的自然閃現,即微表情(microexpressions)在短暫的失控後顯露無遺。
注視能傳遞社會地位的信息。在日常交往中,人們在交談中傾聽的時候更多地看對方(平均有60%的時間注視講話者),講話時更少地看對方(約40%的時間看向傾聽者)。然而,有權力、地位高的人的表現卻不一樣——與一般人相比,他們講話時看對方更多,而傾聽時看對方更少(Koch et al., 2010)。研究者通過比較「注視-講話」(講話者注視對方的時間)和「注視-傾聽」(傾聽者注視對方的時間)即視覺支配性比率(visual dominance ration, VDR)來總結這一模式。位高權重者的注視模式剛好把普通人的40/60比率掉了過來,成為60/40的VDR(Ellyson et al., 1992)。居於支配地位的人在交往中會堅持,「我跟你說話時要看著我!」,但通常不會反過來也給予對方同樣多的視覺注意。
身體語言能有效傳遞信息的 原因之一是它比面部表情更難以控制;它更具「洩露性」,也就是說即使我們企圖加以掩飾,它仍可能暴露我們真實的感受(Babad et al., 1989)。美國海關的檢查員就是利用旅客不安或焦慮的身體信號,而不是面部表親,來檢查其箱包是否攜帶走私物品(Kraut & Poe, 1980)。
身體姿勢還能顯示人的地位高低。地位高的人常表現出開放的、不對稱的姿勢,身體的左右兩側擺出不同的姿勢(Carney et al., 2010)。他們佔據的空間更大。相形之下,地位低的人常表現出封閉、對稱的姿勢,相對狹小。
當兩人的關係變得更加親密時,彼此身體的接觸也往往會增多(Emmers & Dindia, 1995),這是好事。充滿愛意的身體接觸實際上有益於我們的健康:經常與伴侶接吻能降低你的膽固醇(Floyd et al., 2009),一週進行3次30分鐘的頭部和頸部按摩可以降低你的血壓和應激荷爾蒙的分泌(Holt-Lunstad et al., 2008)。身體接觸顯然能傳遞親密和關愛,同時具有保健功效。
副語言(paralanguage)指除了言語過程中的詞語之外,個體發出的各種聲音特徵,如節奏、音調、音量和速度。故而,副語言與人們說話的內容無涉,而與說話的方式有關。
根據副語言還可以確定人際關係的性質,因為情人之間和朋友之間彼此談話的節奏並不一樣。情人之間延遲應答的時間更長,談話間經常有沉默,總體上說得更少(Guerrero, 1997)。即使面對陌生人,人們面對俊美的人和容貌平庸的人說話方式也不一樣;男女兩性在給俊美而非平庸的異性留下聲音短信時都會使用更低頻的聲音,而且這樣做他們感覺更愉悅(Hughes et al., 2010)。副語言是否有助於判斷戀愛關係的開始?
某些嗓音往往很誘人,有著魅力嗓音的人往往也有著吸引人的面孔和身材(Saxton et al., 2009)。與一般人相比,他們與人發生性關係時的年齡更小,次數也更多(Hughes et al., 2004)。更令人咂舌的是,如果你傾聽女性在月經週期不同時間錄製的磁帶,你會發現女性在排卵前幾天的聲音聽起來更吸引人(Pipitone & Gallup, 2008)。這可能是因為女性荷爾蒙的變化對其咽喉聲帶造成的影響,如果服用避孕藥就沒有這種效應,這就是非言語渠道巧妙傳遞重要人際信息的極佳示例。
如果交談的雙方採取了類似的姿勢和風格、表現出類似的表情、使用類似的副語言,就出現了無意識的行為模仿(mimicry),這可能涉及非言語的所有部分。如果人們的交往輕鬆愉快,往往會自動地使他們的非言語行為保持同步,根本無需思考;如果一方用手抓了下自己的鼻子,另一方也很可能會這麼做。一旦出現這種情形,交談往往非常流暢順利,更重要的是交談雙方更傾向於喜歡彼此,即使他們並沒有注意到相互之間的模仿(Chartrand & van Haaren, 2009)。的確,如果他人具有和我們相似的非言語行為似乎有獎賞意義。
非言語溝通的極佳例子是人們故意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並對其表達興趣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這種行為也常常引起人的誤會。如果在大學校園網吧裡的女生希望有人接近自己,她很可能四處張望,走近吧檯,並用手指梳理自己的秀髮(Cunningham & Barbee, 2008)。但女性並不喜歡還沒有引起自己注意的男性接近自己,所以男性先得讓女性注意上他們。佔據更大的空間、擺出開放的姿勢、觸碰其他的男人(不會反過來被人觸碰),這些舉止都是地位高的標誌,能讓男性在人群中脫穎而出。具有這些行為特徵的男性——眼睛經常會掃視四周看看誰在注意自己——更可能和女性發生目光接觸從而發生交談(Renninger et al., 2004)。
然後,如果他們開始打情罵俏,男性和女性往往都有更多的微笑,更靠近,注視時間更長,更頻繁地觸碰對方,這比他們彼此缺乏興趣時熱烈得多(Moore, 2010)。他們的言語更為生動活潑,有更多的笑聲,沉默時間更少,聲音聽起來也很熱情(Coker & Burgoon, 1987)。與這些興趣信號和身體觸碰同時出現的還有獨特的身體動作,如頭部傾斜、嘴巴撅起、扭捏作態等等(Simpson et al., 1993)。這些讓人動心的行為一起清晰地表明個體想和新同伴繼續交往。
單純的調情行為和直截了當地勾引人的行為並不一樣。與朋友式的調情相比,意圖表達性興趣的動作會有更多的視線接觸、微笑、身體觸碰、更親密的副語言以及更小的人際距離(Koeppel et al., 1993)。但男性常常看不清楚這種區別,他們易於從女性的友好行為中體會到性暗示(Jacques-Tiura et al., 2007)。男性也比女性更可能從調情行為中品讀出性動機和性意圖,而女性表示搞笑、輕浮和喜慶(卻沒有更多其他含義)的行為一直容易讓男性誤解。另一方面,女性暗示性信號的信息也容易被誤以為僅僅表示友好。男子這兩種錯誤都會犯(Farris et al., 2008),因為他們在解讀他人時一般並不如女子那般準確(Brody & Hall, 2010)。這就是生活。
伴侶們運用非言語溝通的敏感性和準確度能預測他們親密關係的幸福程度。非言語溝通不良的夫妻往往對婚姻不太滿意。而且如果出現這類問題,一般都是丈夫的過錯(Noller, 2006)。
什麼?研究者是如何得出這樣的結論的?如果非言語交流失敗了,可能是編碼或解碼出錯(Puccinelli, 2010):信息的傳遞者可能發出了讓人難以解讀的混淆信息(即編碼不良),或者接受者沒能正確解釋人人易懂的信息(即解碼不良)。女性往往在這兩方面都有優勢,因為如果不存在欺騙,女性一般比男性更像個嫻熟的編碼高手、精明的解碼高手(Brody & Hall, 2010)。(兩性在覺察欺騙的能力上卻沒有差異)。因而,「女人的直覺」這一傳統的刻板印象實際上是有事實根據的;女性比男性會更細心地運用微妙卻真實的非言語線索來辨明實際情況。難道女性擁有更好的非言語溝通的技能,抑或她們只是更加努力罷了?
諾勒(Noller, 1980)首先對這類問題進行了精巧的研究,發現與婚姻幸福的丈夫相比,不幸福的丈夫傳遞了更多混淆的信息,也發生了更多的編碼錯誤。在妻子們中間卻沒有這種差別,所以諾勒在痛苦的婚姻中觀察到的溝通不良現象似乎都是丈夫的過錯。處在婚姻困境中的丈夫,竟然會誤解妻子傳達出的連陌生人都能清晰解讀的信息。更糟糕的是,他們對自己的錯誤竟然一無所知,還認為自己在和妻子的溝通中做得很到位,自信地認為夫妻之間彼此是相互理解的(Noller & Venardos, 1986)。男性在溝通方面做得很差卻不自知,這似乎就是他們難辭其咎的原因。
另一方面,公平地說,婚姻中非言語方面的溝通不良(miscommunication)並不全部是丈夫的過錯。諾勒(Noller, 1981)在另一項研究中比較了配偶在解讀伴侶和解讀陌生人信息方面的情況。結果發現,在不幸福的婚姻中,夫妻雙方都能更好地理解陌生人,卻不能更好地理解彼此。顯然苦悶的夫妻儘管有能力和其他人進行非言語交流,但彼此之間卻存在溝通不良。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一方面,伴侶的非言語溝通技能可能決定他們關係的滿意程度;技能差會導致關係差,而技能好則會提升愉快的伴侶關係。另一方面,伴侶的關係滿意度可能決定他們在溝通中努力的程度;關係差會引起溝通不良,而關係好則會促進兩性溝通。
配偶非言語信息的不敏感使伴侶一方的獎賞價值更低,否則他/她的獎賞價值會變得更高(Koerner & Fitzpatrick, 2002)。而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伴侶變得不滿意,他們就傾向於不理會彼此,這使得他們的溝通更顯笨拙(Noller, 2006)。就是這樣,非言語的敏感性不足和關係的不滿意形成了惡性循環,每一方都加劇了另一方。
為什麼女性在非言語溝通上的表現比男性更好?技能和動機似乎都有其作用:平均而言,女性擁有更好的非言語才能,也更致力於溝通任務(Ciarrochi et al., 2005)。如果激勵男性更密切地注意和正確地判斷別人,他們的成績會改善,但還是不如女性做得好(Hall & Mast, 2008),看來女性天生就比男性能更快速、更準確地判斷他人的情感(Hampson et al., 2006)。考慮到非言語溝通不良的不利影響,男性的不良表現就是煩人之事。這裡有個小點子:請看別人的眼睛。女性比男性花更多時間看別人的眼睛,這似乎是她們能更準確地解讀他人表情的一個原因(Hall et al., 2010)。正如這個點子所示,培訓和練習能促進個體的技能(Blanch-Hartigan et al., 2011)。令人欣慰的是,如果男女兩性都仔細看、耐心聽、用心思索,他們在非言語溝通上都能做得更好,並且我們通常能更嫻熟地解讀親密伴侶的非言語線索,而不是熟人或陌生人的非言語線索(Zhang & Parmley, 2011)。令人不安的是,如果伴侶一方對非言語行為漫不經心,就可能比那些更專注的配偶產生更多誤解,幸福感和滿意感都更低(Noller, 2006)。
人際親密過程模型(interpersonal process model of intimacy)認為只有滿足某些條件,兩人之間真正的親密感才有可能建立(Reis & Shaver, 1998)。當我們對他人敞開心扉,我們希望自己的表露能引起他人明顯的興趣、同情和尊重。也就是說,我們希望他人表現出應答性(responsiveness),以證明他們理解和關心我們。如果他們應答恰當,就能建立互信,表露會加深,親密感也會增加;反之如果他們看來漠不關心或心不在焉,我們就會向後退縮,表露就會減少。故而,兩個人要變得親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他們必須進行有意義的自我表露。開誠佈公一般有益於人際關係(Brunell et al., 2010)。其次,他們必須對彼此的個人信息有興趣和同理心,在異性戀的關係中如果男性能做到這一點尤其有價值(Mitchell et al., 2008)。最後一點很重要,雙方必須都認識到另一方具有應答性。判斷出自己的伴侶理解和關愛自己(即所謂的感知到的伴侶應答性),這是親密關係發展過程的關鍵要素(Laurenceau et al., 2005)。如果我們認為伴侶不關愛、不理解、不尊重自己,就不會把自己的祕密告訴他們。
自我表露與喜愛相關的原因很多(Collins & Miller, 1994)。首先,我們傾向於向自己喜歡的人透露更多的個人信息。如果別人吸引了我們,我們往往會對他們更加開放。不過,我們也可能因為對他人進行了自我表露,從而傾向於喜歡他們。如果其他條件相同,對他人越開放,我們就越喜歡他們。最後,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點,別人信任我們而對我們進行自我表露,具有獎賞意義。親密表露多的人比那些對自己的信息保留的人更招人喜愛(Sprecher et al., 2011)。所以,得到和給予自我表露都讓人感覺良好,並且這方面的言語溝通是構築親密關係必不可少的基礎。
最終,自我表露不僅有益於我們的人際關係,而且有利於身心健康。與那些只是膚淺地閒聊的人相比,能觸及人性的深入交流和彼此敞開心扉的人更加健康(Sloan, 2010),對生活也更為滿意(Mehl et al., 2010)。有一種自我表露你絕對應該積極地勤加練習:告訴你愛的人你愛他/她。你誠實表達的鍾愛、關心、溫情和呵護對於想親近你的人都是巨大的獎賞(Floyd & Pauley, 2011),心中光有愛還不行,你還必須清楚明白地傳達出來(Horan & Booth-Butterfield, 2010)。本段真正的要點是:充滿深情的溝通不僅能讓你的伴侶得到肯定與愉悅;顯然還對你有益。
在已確立的人際關係中,女性比男性表現出更多的自我表露,並且與她們在「開啟者」量表上的高分相一致,她們也能引導對方進行更多的自我表露(Dindia, 2002)。的確,男性對男性伴侶進行的親密自我表露一般多於對同性伴侶(如最要好的朋友)的表露——結果是有女人參與的人際交往通常比只有男性參與的交往更加緊密、更有意義(Reis, 1998)。男性對女性較為開放,女性彼此之間也較為開放,但男性不怎麼對其他男性進行自我表露。
這一切造成的重要後果是,男性常常依賴於從男性那裡得到溫情和親密,反過來女性卻較少依賴於男性(Wheeler et al., 1983):女性可能與男女兩性夥伴都有著親密的、開放的和支持性的聯繫,而男性則可能只與女性共享最有意義的親密情感。因而,男性一生中或許需要與女人交往來避免孤獨,但在這方面女性通常並不需要男性。
然而更為重要的是,自我表露上的兩性差異是性認同差異,這種差異更多地與性別角色而不是生理性別有關。女性之所以能與信賴的夥伴進行親密的言語溝通,是因為她們往往有更高的表達性,可以輕鬆自在地討論自己的情感。具有高表達性的男性自然也能這樣,正如雙性化的男性就能像女性一樣容易和兩性都建立有意義、親密的交往(Aubé et al., 1995)。所以有必要精確闡述一下上述觀點,實際上只有傳統的大男子主義的男性才會與最要好的朋友也只維持著表層膚淺的溝通,故而需要與女性建立親密關係以避免孤獨。大男子主義的男性也常把男性朋友拒之於千里之外(Shaffer et al., 1996),如果沒有保持浪漫愛情關係的女性情侶,就往往會感到痛苦和孤獨(Wheeler et al., 1983)。與此相反,雙性化的男性(既自信果斷又熱情外向)能很輕鬆地向男性和男性進行自我表露,從而體驗到與所有朋友交往的樂趣;結果他們不會感到孤獨,與表達性低、傳統型的男人相比,他們會花費更多的時間與女性交往(Reis, 1986)。
交談反應性高的健談女性和沉默寡言的男性在剛相遇的時候相處不錯(Swann et al., 2006)——男方無需講太多話語,因為女方一直在很快樂地說話——但如果他們想安頓下來在一起生活,這樣的配對就存在危險(Swann et al., 2003)。出現衝突時,女方很可能會控制整個討論的進行(她們一直就是這麼做的),這種模式違反了男人是一家之主的傳統社會期望。但這種模式並不會給開明的、雙性化的男人造成什麼麻煩,但卻打擊了傳統型的大男子,因為後者如果和果斷、健談的女人配成雙的話,從長期來看他們往往會變得很不滿意(Angulo & Swann, 2007)。在討論衝突時,丈夫比較沉默而妻子卻很健談,也會給旁觀者留下糟糕的印象(Seller et al., 2007),所以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顯然影響到我們關於異性交往的一些想當然的看法。
我們應該使用第一人稱陳述(I-statements)來明確說明自己的感受。第一人稱陳述的句子以「我」開頭,然後描述清楚明白的情感反應。這種句式能驅使我們辨識自己的情感,這對伴侶雙方都有好處,也有助於我們「擁有」並承認自己的情感,而不是把關注全部放在伴侶身上。因而我們應該說「我現在感到非常生氣」,而不要說「你真惹怒我了」。
把行為描述和第一人稱陳述結合起來的簡單方法是把它們整合成XYZ陳述(XYZ statement),從而更清楚而準確地進行溝通。XYZ陳述格式如下:「當你在Y情境下做X的時候」(標準的行為描述),「我感到Z」(第一人稱陳述)。
在溝通中當我們接受到他人的信息時,有兩個重要的任務要完成。第一是要準確地理解對方話語所表達的意思,第二是要向對方傳達關注和理解,讓他知道我們對他的話是在意的。這兩個任務都可以通過複述(paraphrasing)接受到的信息而完成,即用自己的話重複對方的意思,讓信息的傳遞者有機會肯定那就是他真正想要表達的意思。
另一個有價值的傾聽技巧是知覺檢驗(perception checking),它與讀心術恰恰相反。在進行知覺檢驗時,人們要求伴侶闡述自己說過的話,澄清某些說辭,從而能評價自己對伴侶的感覺所做的判斷是否準確。這表達了自己的專注和興趣,也鼓勵了伴侶更加開放。
在爭吵不斷升級之初就進行化解是非常有益的,但卻不太容易做到。雖然XYZ陳述和積極的傾聽技能都有助於伴侶避免憤怒而敵對的溝通,但研究者發現,一旦人們開始變得憤怒,頭腦裡根本想不到運用這些技巧(Gottman et al., 2000)。當你處在「痛恨伴侶,想要報復,感到心被刺痛而想反擊」的心理狀態時,要想做出第一人稱表述非常困難,甚至根本不可能(Wile, 1995, p.2)。
因而,在被伴侶激怒的時候能保持清醒,在開始生氣的時候能冷靜下來,都是非常可貴的技能。如果把憤怒詮釋為只是思考問題的另一種方式,你的溝通會更好。如果認為他人強詞奪理、有失公允而造成本可避免的悲痛和不幸,這種認知就會引起憤怒反應。換一種觀點來看問題,憤怒就能減輕甚至完全可以避免(Tice & Baumeister, 1983)。更有適應價值的想法是,「哈,摯愛我的人持反對意見。我想知道這是為什麼?」而不應該這樣想「她/他沒有權利這樣子數落我!」
當然,人在被激怒的時候很難保持冷靜,鎮定地思考。所以只要有可能就應該事先允諾與伴侶彼此以禮相待,這也是(試著)減少使人憤怒的事件的好方法(Gottman, 1994b)。你或許願意和伴侶定期地會談,雙方(禮貌地)表達各自的不滿;如果你知道伴侶會設法解決你提出的問題,你在這周的其他事件裡就都能輕鬆愉快地和伴侶相處(Markman et al., 1994)。在任何情況下,雙方都不應該彼此來回反復地侮辱和譏諷。如果你發現自己處在這樣一種消極情感相互作用的狀況,可以暫停一下以打斷這種惡性循環。要求休息片刻——「親愛的,我太生氣了,想不清楚,給我10分鐘讓我冷靜一下」——等你不再那麼激動的時候,再回來討論剛才的問題(Markman et al., 1994)。獨自一人待著,每分鐘最多做6個深長的呼吸,你就能更快地平靜下來(Tavris, 1989)。
良好的溝通包括很多構成要素:有意識地努力傳遞清晰、直接的信息,認真傾聽,即使出現爭執仍保持禮貌和剋制等等。但最關鍵的要素卻是明確地表現我們對伴侶觀點的關心和尊重。我們也期望能從親密伴侶那裡得到這樣的關心和尊重。如果認為伴侶不尊重自己,就會滋生苦惱和憎恨。所以,對伴侶的確認(validation),即承認他們觀點的合理性,表達對他們立場的尊重,一直是親密交往中值得擁有的目標。
確認並不需要你一定與伴侶觀點一致。即使與伴侶的觀點相左,你也能對其觀點表示適當的尊重和認可。
當碰到剛剛失去摯愛親人而痛苦的人時,很少有人知道該說些什麼。我們想表示同情和支持,但卻常常找不到適當的詞語。不過有研究者考察了喪親之痛以及人們的反應(Wortman & Boerner, 2007),並針對表達同情和關心的溝通提了一些建議。首先,你應當提及親人死亡的事實(Okonski, 1996)。摯愛的親人亡故會對人造成沉重的打擊,失去親人的人終生難忘(Carnelley et al., 2006)。如果你想當然地認為喪親者的痛苦結束了或者不再那麼突出,即便是在喪失親人幾個月之後,你的這種感覺都是不明智的(Martin, 1997)。談及已亡故的伴侶就是認可了喪親者的痛苦,表達了關注和愛心。這樣做或許並不容易(Lewis & Manusov, 2009),但的確能表達善意。
相互依賴理論認為,人們就像購物那樣在人際商廈裡瀏覽。所有人都在尋找最合意的商品。我們在尋求以最小代價獲取提供最大獎賞價值的人際交往,我們只會與那些能提供足夠利益的伴侶維持親密關係(Rusbult et al., 2001)。不過,由於每個人都這樣做,所以親密關係中的伴侶雙方都必須滿足自己的利益,否則親密關係不可能持續下去。
根據這種觀點,與他人相互交換理想的獎賞是社會生活所必需的,這一過程就是社會交換(social change)。
相互依賴理論假定每個人都有一個與眾不同的比較水平(comparison level, CL),即我們認為自己在與他人的交往中應當得到的結果值。CL建立在過去經驗的基礎之上。如果人們曾有過獎賞價值很高的伴侶關係,就可能有較高的CL,表明他們現在還期望並覺得自己理應得到非常好的交往結果。相反,如果過去經歷過困難重重的親密關係,那麼他們的期望和CL都會很低。
在人際交往結果從悲慟到狂喜這個連續變化的系列中,個體的比較水平只代表了他/她的參照點。CL是測量我們對關係滿意程度的標準。如果交往結果超過了你的CL,你會感到幸福;從與他人的交往中你得到了超過你所期望的更低結果。幸福的程度取決於你獲得的結果超過期望的程度,如果交往結果遠遠高於你的CL,你會感到非常滿足。相反,如果交往結果低於你的CL,即使這一結果仍然相當不錯,你的表現也比大多數人要好,你還是會不滿意。這個觀點非常重要:即使你在與他人的交往中仍有所收益,如果這一收益沒有大到足夠滿足你的期望,你仍不會感到幸福。
所以,親密關係中的滿意度並不僅僅取決於交往結果絕對意義上的好壞;相反,滿意度來自交往結果和比較水平之差。
不過,相互依賴理論的另一個重要假設是,滿意度並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決定親密關係持續與否的最主要的影響因素。無論我們是否樂意,我們都會用到第二個標準,即替代的比較水平(comparison level for alternative, CL_alt),來確定我們在其他的親密關係中是否會更好。CL_alt是指如果我們拋棄目前的親密關係,而轉投可以選擇的更好的伴侶或情境,所能得到的交往結果。CL_alt就是我們可以容忍目前伴侶的最差結果。這個觀點特別重要,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仍會待在使他們痛苦悲慘的親密關係之中而不離去:儘管現實的處境非常痛苦,但置身其中的人們認為一旦離開情況會更糟。如果他們認為別處有更好的境況,就會選擇離開(Edwards et al., 2011)。對親密關係的滿意程度並不是決定我們要保持或離開關係的主要因素,這一觀點是相互依賴理論的最有趣最深刻的發現之一。
一方面,存在外部吸引力誘惑我們離開現在的伴侶。我們需要權衡替代伴侶的合意性和得到的可能性,孤獨——一個人過——也是可以考慮的選擇。如果其他伴侶或者僅僅獨居都貌似有吸引力,那麼CL_alt就會升高。然而,離開現有的親密關係還會招致許多代價,這會極大地影響另覓新歡所能得到的淨收益。比如,社會心理學家已經表明,個體對現有親密關係的投入(investment),即親密關係結束時個體會失去的事物,也是決定個體是否維繫關係的重要影響因素(Rusbult et al., 1994)。親密關係結束時個體失去的投入既包括有形的物品,也包括無形的心理收益,如姻親和朋友的關愛和尊重(Goodfriend & Agnew, 2008)。所有這些都會減少離開的整體意願,從而降低個體的CL_alt。
另一個複雜之處是個體的CL_alt是他/她主觀認識的產物,從而存在一系列因素影響著人們對它的認知。自尊就是影響因素之一。如果人們不喜歡自己,他們會懷疑自己的吸引力(Swann & Bosson, 2010),從而會低估自己與其他替代伴侶相處的前景。習得性無助也有影響力(Ciarrochi & Heaven, 2008)。如果人們過久地陷在糟糕的親密關係之中,他們會喪失希望,憂鬱地低估在別的關係中也不會表現出色。信息的獲取也會影響個體的CL_alt。如果你是居家式的、不用工作的家庭主婦/夫,與每天到大城市上班相比,得到的替代選擇信息就非常有限(Rusbult & Martz, 1995)。
實際上,對現有親密關係滿意的人並不怎麼有興趣四處尋覓其他情侶。結果他們認為自己的CL_alt比更關注替代伴侶的人低(Miller, 2008)。
權力是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社會交換的微妙理論之一較小利益原則(principle of lesser interest)認為,較少依賴於親密關係的伴侶在關係中擁有更大的權力(Waller & Hill, 1951)。或者說,當理想的親密關係結束時,失去較少的一方會居於主導地位。實際上,如果要贏得爭執或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個原則就顯得更加準確;一般雙方都會承認,戀愛關係中更為獨立的一方是兩人中更有支配地位的人(Berman & Bennett, 1982)。
因為比較水平是建立在我們過去經驗的基礎上,所以它往往會隨著我們得到的關係結果而不斷波動。當我們最初得到非常好的關係結果時,我們會非常愉悅,但隨著我們開始把這些好處視為理所當然,CL開始升高時,我們的愉悅感會漸漸地減少。這樣一來,即使沒有任何改變(除了我們的期望),具有獎賞意義的親密關係也會逐漸變得越來越不滿意。
在美好的親密關係之中真的會出現上述情形嗎?嗯,有可能。你根本不應期望引領你步入婚姻殿堂的那種幸福會無限地延續下去。非常明顯,找到你生命中的真愛並不能讓你永遠幸福。
更糟糕的是,自打你一出生,社會文化的影響已經使我們的期望不斷攀升。美國人享受著經濟繁榮,有著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他們現在期望的生活標準以過去的眼光來看都是驕奢淫逸的。一些觀察家認為,一種類似於天賦權利的感覺潛入了人們對親密關係的期望之中(Amato et al., 2007)。事實上,平均而言,美國人現在的婚姻並不如30年前的那般幸福,原因之一或許就是人們有些更高的CL(Glenn, 1998)。
文化的變化也會增加我們的CL_alt的水平。女性更多地參與到勞動大軍中,一方面可以接觸到有趣的同事,另一方面擁有一定的經濟資源,從而能讓她們更容易離開不幸福的親密關係(South et al., 2001)。人們比以前更具流動性,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周遊世界、變換住所(Putnam, 2000),所以他們的選擇更加豐富多樣。反對離婚的法律、宗教和社會障礙正在逐漸消除(Berscheid & Lopes, 1997)。比如無過錯離婚(no-fault divorce)的立法使得夫妻們更容易離婚,直接引起了成千上萬的本不該發生的離婚(Rodgers et al., 1999)。總而言之,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有更多的選擇機會,有更多可得到的代替伴侶,同時離婚的代價在不斷下降。我們甚至進入了一個「永遠可得到」的時代,即使人們已經結婚了仍逗留在婚姻市場上,不斷地估量自己所遇之人成為未來伴侶的可能性(Cherlin, 2009)!如果把所有這些影響因素結合在一起,你就不會為美國社會自1960年以來離婚率的急劇攀升而感到驚訝了:當CL和CL_alt都很高的時候,人們更加可能認為自己的親密關係既不幸福也不穩定。
要保持滿意的親密關係,我們或許需要保持至少5:1的獎賞-代價比率。這一數據來自約翰·戈特曼(John Gottman)和羅伯特·利文森(Robert Levenson)的研究(Gottman & Levenson, 1992),他們觀察了已婚夫婦對上一次爭執的回憶。
所以,獎賞和代價對親密關係的滿足和穩定都有重要影響,要想親密關係興旺繁榮,需要更多的獎賞而不是減少代價。但這個結論如此淺顯平常,為什麼還有如此多的不幸福的親密關係?一種可能性是,伴侶們彼此對提供給對方獎賞的含義及價值的理解存在分歧。伴侶彼此為對方所做的一些意圖良好的事情,而在對方的眼裡好像並沒什麼特別體貼或充滿深情之處。此外,情侶們只不過注意不到他們的愛人表達愛心和溫情的行為。一項研究連續四週追蹤測量了伴侶們的知覺,發現兩性對其伴侶所說的正面行為的注意還不到四分之一(Gable et al., 2003)。疏離型或恐懼型依戀的丈夫和妻子尤其可能覺察不到伴侶為他們做的積極、關愛的事情(Carmichael et al., 2003)。(這暗示著一種非常有趣的可能性,這類人為什麼在相互依賴的親密中感到不舒適,原因之一是他們沒有完全意識到親密感是多麼令人愉悅!)
獎賞和代價另一個更微妙的作用是,它們對親密關係的影響是各自獨立,彼此相異的。尋求獎賞時,我們企圖滿足自己喜好體驗的慾望即接近動機(approach motivation)。也就是說,這種動機驅使下我們追求快樂,做事的動機是要讓自己感覺良好,當我們接近期望的目標時,我們感受到積極情緒,如熱情和興奮。我們渴望逃避代價的是另一種不同的趨力,即迴避動機(avoidance motivation)。也就是說,我們同時還尋求避開懲罰或逃離痛苦,故而我們會努力逃避不合意的體驗,減少諸如焦慮和恐懼等負面情感。
關鍵是這兩種動機並不是一塊硬幣的正反面;實現了接近目標所帶來的愉悅,並不是迴避目標失敗所帶來的痛苦的對立面。相反,研究者認為愉悅和痛苦各自獨立地起作用,它們涉及不同的腦機制並且引起不同的情感和行為(Cacioppo & Gardner, 1999)。
人類動機的自我延伸模型(self-expansion model)認為,能拓展我們的興趣、技能和經驗的伴侶關係就能吸引我們(Aron & Aron, 2000)。新奇的活動、新才能的發展和新的思想觀點的獲得都具有內在的滿足性(Nardone & Lewandowski, 2008),這就是為什麼剛剛戀愛的人常常會快樂無比的原因所在:新建立的親密通常包含有知識的增加和能促進自我概念發展的相互關係(Tucker & Aron, 1993)。
但一旦新的伴侶逐漸變得熟悉起來,自我延伸往往會變慢,這時許多人會開始覺得伴侶關係比起當初剛建立時顯得更為枯燥和平庸。根據自我延伸模型,保持快樂的關鍵是創造性地發現持續你個人成長的方法,從個消除關係的沉悶。因而,在繼續尋求新奇的活動和挑戰之外(Aron et al., 2000),請思考刻意創造搞笑和娛樂新方法的價值(Aune & Wong, 2002),在日常事務中(Graham, 2008)一起開心地大笑(Lee, 2008)。單調平庸會讓任何親密關係變得了無生氣,而創意和新奇能消除關係的沉悶。
顯然,許多親密關係不幸福的另一個可能原因是,在夫婦建立親密關係之時他們的交往還是有獎賞意義的,但是後來情況發生了改變。的確,儘管伴侶們有著良好的意願,但許多親密關係卻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變得不太讓人滿意。
在最初的幸福階段(其特徵為滿意度快速地增加)之後,大多數親密關係——即使那些註定會成功和親密的關係——會遭遇一個平靜期,伴侶的愉悅程度在一段時間內會止步不前。這會令人擔憂,但不應感到奇怪。根據關係紊亂(relational turbulence)模型(Knobloch & Solomon, 2004),隨著新伴侶開始習慣於他們日常增加的相互依賴,我們應該預期到會有一段混亂和調整的時期。具體來說,隨著伴侶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多,他們打斷了彼此的生活常規。比如伴侶一方可能想當然地認為他們會待在家裡過週末,而不是接受邀請到外面去約會,這可能干擾另一方的計劃。伴侶還可能碰到來自朋友的阻力,因為新的親密關係佔用了他們太多時間,很少探望老朋友。在剛開始投入親密關係時也會伴隨有不確定性和懷疑;伴侶雙方都想知道親密關係將走向何方,未來會怎樣,他們越不確定,關係就可能越混亂(Knobloch & Theiss, 2010)。總之,根據紊亂模型,在親密關係發展到中等程度的親密度時,隨著伴侶學會協調自己的需要和適應彼此,可能會出現調整和重新評價的動盪期。
親密關係開始時親密水平比較低,相互依賴程度最小,來自伴侶一方的干擾微不足道,對伴侶關係的未來也很少有懷疑。然而,隨著伴侶彼此吸引得更親近,他們需要調整以適應對自主權的限制、不確定性、還可能有朋友們矛盾情感的增長。這一階段——親密關係從隨意的約會過渡到更嚴肅的投入——是混亂無序的(Solomon et al., 2010)。如果親密關係變得更加確定並且親密感進一步增加,則隨著疑慮減少、朋友調整和伴侶在應對相互依賴上變得更嫻熟,關係就會安定下來。成功的親密關係在熬過動盪的過渡期後,伴侶作為配偶的新身份得到了認可。隨著親密關係繼續發展,滿意度開始重新但卻緩慢地增加。
所以,隨著伴侶們調整以適應其日益增加的相互依賴,嶄露頭角的親密關係在一段時間裡會突然趨向平緩,這種現象很普遍。從長期來看,能否預測已確立的親密關係的滿意度變化趨勢呢?當然可以,但這種趨勢有好有壞。我們先看壞的一面,婚姻幸福的典型軌跡表現為歡樂逐漸衰退,導致數年後婚姻變得更不滿意(Kurdek, 1999)。更糟的是,最近有研究深入地探查了結婚4年(Lavner & Bradbury, 2010)和20年(Anderson et al., 2010)之後婚姻滿意度的不同軌跡,結果發現許多夫妻(約為六分之一)對婚姻的滿意度急劇下降。有些新婚夫妻發現他們的美夢很快就破滅了。
好的一面是,根據最近的研究結果,很多夫妻(約為五分之一)的婚姻滿意度根本不會下降。大部分婚姻並不會持續25年之久(Roberts, 2007),但有些婚姻卻能歷久彌堅,顯然有些夫妻自結婚之後仍能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滿意的夫妻往往具有低神經症和高自尊的特徵;即使討論棘手的難題也帶著關愛和幽默,不會滋生憤怒;他們遭遇的應激源(如經濟困難和健康問題)也相對較少(Anderson et al., 2010;Lavner & Bradbury, 2010)。久而久之,他們交往的結果毫無疑問更為積極,相形之下,另一些 ,另一些夫妻則更為煩躁、粗暴、不安全,麻煩不斷,不堪重負,相互依賴理論認為這就是他們婚姻更為滿意的原因所在。
研究還發現幸福的配偶會控制其期望,故而他們的CL不會太高。請記住如果你求全責備,期望過高,就很難得到滿意。果不其然,一般而言,婚姻開始時夫妻抱有極高的期望,夢想婚姻生活有多麼特殊和美妙,在結婚數年之後將變成最不幸福的夫妻。研究者追蹤了82對新婚夫妻4年(McNulty & Karney, 2004),結果發現最幸福的夫妻是那些一開始就對婚姻生活有著最現實看法的人。相形之下,那些持有不現實的積極期望的夫妻一旦蜜月期結束,往往會非常失望。(事實上,該追蹤研究中僅在4年之後離婚的人就超過五分之一。)
的確,對親密關係之未來保守而慎重的期望遠比浪漫的理想主義更明智和理性,理由如下。首先,我們都知道怎樣才能顯得謙恭有禮和體貼入微,如果我們願意就能做到(Vincent et al., 1975),但這樣做需要花心思,而有時候人們只是怕麻煩不想費力那樣做(Miller, 2001)。
其次,相互依賴會放大衝突和摩擦。我們花了大量的時間與親密伴侶共處,依賴對方以得到獨特的、寶貴的獎賞,這就意味著他們肯定會比其他任何人帶給我們更多的挫折感——即使是出於無心的。比如我們更多地受到親密伴侶的情緒(Caughlin et al., 2000)或工作壓力(Lavee & Ben-Ari, 2007)的影響,而來自其他人的類似困難則沒有這麼大的影響力。頻繁的交往也意味著瑣碎的煩惱由於不斷重複,可能會漸漸引起真正的痛苦,正如夜晚你努力入睡時,慢慢漏水的水龍頭發出的輕微滴答聲會使你無比惱怒(Cunningham et al., 2005)。
第三,親密意味著伴侶瞭解你的祕密、缺點和劣勢。如果發生衝突,這些就是伴侶用來嘲笑和傷害我們的武器。但是,即使他們並非有意要傷害我們,由於瞭解敏感信息他們實際上時常會意外地漏露一些祕密(Petronio, 2010),傷害我們的感情(Kowalski, 2003),或者讓我們難堪(Miller, 1996)。伴侶比其他人更可能不經意地傷害我們。
第四,即使人們在結婚之前通常瞭解他們的大多數矛盾和存在的問題,但婚後仍有意料不到的麻煩。這些麻煩通常有兩種。第一種意外是,瞭解了那些我們自以為已知事情的真相。結婚之初你知道甚至樂見自己的愛人愛好玩樂、天真率真,但在婚後數年當你要疲於應付抵押貸款、養育孩子時,愛人同樣的行為就顯得不負責任、輕浮多變和不可信賴,你是不會欣賞的。說道孩子,就要談到第二種不受歡迎的意外,即獲悉了那些你根本不知道的令人討厭的事情。為人父母這一事實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如果你還沒有孩子,你或許想當然地認為做父母很有趣,自己的孩子一定會很可愛,養育孩子會讓你和伴侶更加親近。然而現實(如果你有孩子你會知道的)卻是,「孩子出生後,婚姻關係將明確無誤地走向黯淡」(Stafford & Dainton, 1994, p.270)。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為人父母是非同一般的、而且常常是奇跡般的探險歷程,它毫無疑問嚴峻地考驗著年輕父母之間的伴侶關係。養育孩子是件無休止的工作,大多數父母會發現,一起快樂相處的時間急劇而意外地減少了(Claxton & Perry-Jenkins, 2008)。當孩子出生,衝突會增多,對婚姻的滿意度(以及對伴侶的愛)會減少(Doss et al., 2009),這在全世界都普遍(Wendorf et al., 2011)。如果年輕的父母沒有預料到這些困難,將來肯定會大吃一驚。
最後,所有這些意味著親密關係與我們想象中的快樂無憂、親密無間的田園似的婚姻生活相去甚遠。我們的期望和所得之間的差距會讓我們感覺受騙和失望,當然有時並不一定會這樣(Amato et al., 2007)。在某種意義上,美滿的親密關係仍然需要努力奮鬥和無私奉獻,人們如果對親密關係抱持一種不切實際、美化誇大的期望,即使做得比其他人都好,其親密關係也只能以失望告終。
所以,由於(1)缺少努力(lack of effort);(2)相互依賴的放大鏡作用(interdependency is a magnifying glass);(3)對敏感信息武器的瞭解(access to weaponry);(4)不受歡迎的意外(unwelcome surprises)和(5)不現實的期望(unrealistic expectations),人們通常不能維持步入婚姻時的那種親密關係結果(Miller, 1997b),在婚姻的頭幾年裡大多數配偶的滿意度的確在下降。這些都是親密關係正常的發展過程,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會碰到這些問題,那就太天真了。在婚姻道路上的煩惱和麻煩遠比你想象到的要多。
這樣看起來婚姻的前景很黯淡,但未必註定如此。相反,我們認為對這些問題的深刻理解,有助於人們避免不必要的失望,甚至有助於預防和避免親密關係結果的下降,否則真的會出現我們所擔憂的情況。如果這裡給出的告誡能讓你形成合理的期望,你對自己的親密關係的期望就應該是樂觀的;建立在敏銳見識基礎上的正面展望可能使長久的滿意感更易得到,而不是更易失去(Churchill & Davis, 2010)。
重要的是,如果不考慮其他方面,這一觀點提醒了我們始終不渝的責任,要儘可能和藹愉悅地對待自己所珍視的伴侶。我們期待美滿的關係結果,伴侶也一樣,即使他們喜歡我們,如果我們不能給予他們足夠的獎賞,他們也會移情別戀。
根據相互依賴理論,人們都想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獎賞,總是想得到最好的人際交易。每個人都是這樣做的。當他們得到一筆不錯的交易時,又會怎樣做呢?他們會依賴自己的伴侶,不想離開他們。這一點值得注意,因為它意味著使自己的伴侶保持快樂與他們自己的利益攸關,這樣做伴侶才能繼續提供這些令人期待的獎賞。如果你想使珍視的親密關係繼續下去,確保伴侶對你的依賴和你對伴侶的依賴程度一樣,這對你是非常有利的。這樣做一個最直接的方法是,為伴侶提供高水平的關係結果,使他們渴望維繫關係(Murray et al., 2009)。
所以,相互依賴理論認為,在追求美滿的關係結果時,個體應經常對自己所依賴的人寬容大度,因為這樣做合乎情理(而且很有價值)。如果伴侶雙方都想親密關係持續,雙方都應該深思熟慮地保護和維持對方的幸福。如果人們需要彼此,寬容大度地對待對方是非常有益的,能增加伴侶的利益,從而使他/她留在自己身邊。
瑪格麗特·克拉克(Margaret Clark)和賈德森·米爾斯(Judson Mills)認為有必要區分兩種親密關係(Clark & Mills, 1993),一種顯然是由外在的公平交換規範調節;另一種則明顯以關心伴侶幸福為特徵。在交換關係(exchange relationship)中,人們為他人付出期望得到同等的回報。如果他們得到別人的善意幫助,就覺得有義務回報別人,做到兩不相欠。交換關係中的雙方不喜歡欠對方人情;對共同做出的努力要分出各自的貢獻;只有在認為自己有所得時才會關注對方的需要;即使拒絕幫助對方也不會感到內疚。交換關係多為陌生人或一般熟人之間的關係,其典型的特徵是膚淺、短暫、很大程度上是任務導向的。
相形之下,在共有關係(communal relationship)中,伴侶特別關注對方的幸福,彼此不期望任何回報地支持和關照對方(Beck & Clark, 2010b)。因此,尋求共有關係的人不會嚴格計算自己付出的代價,他們不會熱切地希望自己的付出能立刻得到報答;即使沒有機會得到好處,也會密切關注伴侶的需要;如果能幫到伴侶則自我感覺非常好。在共有的親密關係中,人們常會為伴侶做出一些小犧牲,彼此幫對方的大忙,結果是他們享受到更高質量的親密關係(Clark & Grote, 1998)。的確,人們喜歡這種關係的婚姻,伴侶彼此對對方表現的關注和慷慨越多,就越幸福(Clark et al., 2010),有價值的戀愛關係通常都是共有的親密關係,但共有和交換這兩個標準同樣適用於友誼,朋友關係也有這兩種類型(Clark & Mills, 1993)。
交換的觀點看起來似乎並不適合更親密的關係,因為當伴侶們進展順利時,他們享受到「盈餘經濟」,似乎不太在意對方做得怎樣(Levinger, 1979)。如果伴侶雙方都美滿幸福,似乎沒有什麼必要去明確地計算各自的獎賞和代價,為細枝末節而擔憂。比如置身於幸福和穩定的親密關係中的人們,可能不會去想「伴侶最近為我做了什麼?」原因可能是伴侶已經做得足夠多或者自己很幸福根本不介意。然而,如果他們的關係結果開始變糟,令人陶醉的收益蒸發時,即使(曾經是)共有關係中的親密伴侶也會開始密切關注交換過程(Grote & Clark, 2001)。的確,當出現不滿意時,處於(曾經是)共有關係中的人們也常常變得對關係結果的些微不公特別敏感(Jacobson et al., 1982)。在某種意義上,他們開始使自己的「賬本」收支平衡,開始算計「每一分錢」。
一些研究認為公平是親密關係運轉的一個重要因素,另一些則不這麼認為。研究結果相矛盾的原因之一或許是,某些人較之其他人更關注人際關係中的公平。在不同的親密關係中,某些人始終比其他人更珍視公平,所以與其他人不同,這些人在存在公平時比不存在時更為滿意(Donaghue & Fallon, 2003)。但令人好奇的是,這些人對他們親密關係的總體滿意度並不如那些不太關注公平的人(Buunk & Van Yperen, 1991)。他們或許太斤斤計較自己的獎賞和代價!
但是,無論我們是上述的哪類人,公平在某些領域尤為重要。在家務勞動的分配和照料小孩這兩個敏感問題上,保證公平是明智之舉。如果這些雜務由雙方平均分擔,夫妻們往往都會對婚姻感到滿意:「當平均分擔了家務的重擔,夫妻一方都可能會欣賞另一方的貢獻,並且會有更多休閒時間來進行共同活動」(Amato et al., 2007, p.166)。相形之下,如果伴侶一方承擔大部分家務,「糟糕的情感就會肆虐,並影響到婚姻的質量」(Amato et al., 2007, p.166)。不幸的是,已婚女性在這些家務的分配上很難得到公平對待(Feeney & Noller, 2002);即使她們在家庭之外和丈夫有著相似的工作職責,職業女性往往承擔著兩倍於丈夫的家庭雜務(Davis et al., 2007)。同居的情侶、男同和女同通常在這些雜務的分擔上更為公平(Coltrane & Shih, 2010),所以婚姻在某種程度上導致男人更少做家務。然而無論何時,這種不公平都會給親密關係造成相當大的壓力(Claffey & Mickelson, 2009)。的確,婚姻專家對當代夫妻的告誡一般是,「男人要多做家務、照料小孩、維繫愛情,這樣才能擁有幸福快樂的妻子」(Gottman & Carrère, 1994, p.225)。在這些方面的公平比夫妻交往其他方面的公平更有影響。
研究結果相互矛盾的第三個(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當人們不滿意時,公平問題才凸顯出來,而當人們滿足時,則會顯得微不足道(Holmes & Levinger, 1994)。當親密關係獎賞充足時,公平或許無足輕重。親密關係進展順利時,人們很少關注交換問題,也會隨意地將自己注意到的任何不公平摒除掉。(當研究者提問時,他們也傾向於回覆自己的伴侶是「公平的」。)但如果代價上升而獎賞下降,人們就會開始十分仔細地追蹤自己的交換,關注各自應有的待遇。無論真相如何,感到非常不滿意的人可能會因認為自己因為伴侶而獲益不足(Grote & Clark, 2001)。因此,不公平或許並不會使人們感到不滿意;相反,感到不滿意會導致人們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很多人仍然認為信奉男女平等的女性可能是相貌平庸、野心勃勃、沒有浪漫情調的悍婦,在床上更是表現一團糟(Rudman & Fairchild, 2007)。但是,恰恰相反,女性主義者的女子對男子的敵意要少於其他女性(Anderson et al., 2009),與女性主義的女性結成伉儷的男性,與那些有著傳統型妻子的男性相比,享有更穩定的親密關係、更高程度的性滿足(Rudman & Phelan, 2007)。顯然地,認為女性主義和愛情不相容是很荒謬的。把愛人視為平等的伴侶,實際上有助於建立幸福的親密關係,這種親密關係比以上個世紀愚昧的傳統期望為基礎的伴侶關係,更有獎賞意義、更為堅固(Knudson-Martin & Mahoney, 2005)。
令人欣慰的是,對親密關係的幸福依賴可以孕育承諾,即持續親密關係的意圖。既需要伴侶又感到滿足的人們,其心目中的承諾是與正面品質相聯繫的,如分享、支持、誠實、忠貞和信任(Hampel & Vangelisti, 2008);他們溫情脈脈、體貼殷勤、彬彬有禮,而且還快樂地計劃未來的夫妻生活(Weigel, 2008)。(你會明白為什麼這些人的親密關係堅如磐石。)令人不安的是,痛苦的伴侶也會忠於他們的關係,不是因為他們想要維持原狀,而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必須這樣做。對這些人而言,忠誠可能更多地是一種束縛人的圈套,而不是正面情感。
與安全型的人相比,迴避程度高的人更關注他們的替代選擇;他們會留心任何其他可能的愛情選擇(Miller, 2008),並且更容易被新結識的人所吸引(Overall & Sibley, 2008)。因而,他們的CL_alt往往比其他人更高,這使得他們不太忠於目前的伴侶(Miller, 2008)。迴避型的人還珍視他們的自足和獨立,所以他們的接近動機較弱;他們較安全型的人也不太熱衷於追求伴侶關係的成就感(Carnelley & Story, 2008)。並且他們對奉行共有規範的人不怎麼有興趣;他們寧願將來的伴侶不給他們提供幫助,因為他們不打算反過來作任何報答(Bartz & Lydon, 2008),他們認為別人幫助他們是出於義務而非善意(Beck & Clark, 2010a)。
憂慮被棄的人則過度擔心伴侶會離開自己,所以他們有著強烈的迴避動機,整天提心吊膽地防止出現衝突和其他代價過高的關係(Carnelley & Story, 2008)。另外,他們傾向於以共有規範慷慨地對待未來的新伴侶,但一旦別人以共有方式慷慨地對待他們時就會變得焦慮。只要想到與新的伴侶親密相處時他們就會感到焦慮(Bartz & Lydon, 2008)。
與之相反,安全型的人在共有情形下舒適自在,只要伴侶需要,他們就會提供關心和支持,他們樂於接納伴侶對自己的依賴(Simpson et al., 2002)。有意思的是,我們越願意接納伴侶一時的貧弱無助,我們就越不會傾向於貧弱(Feeney, 2007)。在這方面成人看上去更像孩童:如果他們知道自己隨時可以得到安全和支持,比起支持不太確定的情況,他們的自主性和自律性更強。這就是為什麼安全型的人總能找到心儀伴侶的另一個原因:他們能輕鬆地接納親密的相互依賴,這讓伴侶更容易獨立自主。
投入模型(investment model)認為在以下三種情況下人們希望與現有的伴侶保持親密:感到幸福;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離開的代價太高。所以,隨著人們所處環境的變化:一方或雙方伴侶都感到不滿意,受到迷人的替代伴侶的誘惑,或者隨時可以自由地離開關係,親密關係常常要艱難地熬過這段時間。發生這樣的插曲會使關係變得緊張,削弱伴侶的承諾,但如果承諾的其他構成成分能夠將伴侶聚在一起,親密關係就可能繼續存在。
不過,投入模型將承諾視為整體單一的概念——即只存在一種承諾——而其他理論家認為承諾不僅來自不同的影響因素,而且有著不同的形式(Rhoades et al., 2010)。比如,社會學家邁克爾·約翰遜(Michael Johnson)就宣稱實際上存在三種類型的承諾(Johnson, 1999)。第一種個人承諾(personal commitment),即人們受到伴侶的吸引、親密關係令人滿意,而希望關係繼續時表現出的承諾。相反,第二種強迫承諾(constraint commitment),即因為離開關係的代價過高,人們覺得不得不繼續現有關係時表現出的承諾。在強迫承諾中,人們害怕結束伴侶關係所帶來的社會和經濟後果,即使他們希望離開但仍舊維持著關係。最後,第三種道德承諾(moral commitment)來自對伴侶或者親密關係的道德責任感。人們認為結束關係不道德,或者違背自己的誓言和許諾,而覺得應該維持關係。道德上承諾的夫妻傾向於信仰婚姻的神聖性,不管怎樣都認為維持婚姻是一種莊嚴的社會或宗教責任。
使用這種分類方法的研究表明,三種不同類型的承諾對人的影響各不相同,在人際關係的研究中做這種區分是有價值的(Givertz et al., 2009;Ramirez, 2008)。個人承諾常常是這三種類型裡最強烈的,但強迫承諾和道德承諾也有影響力(Cate et al., 2002)。比如即使人們不幸福,個人承諾較低,但由於經濟或者家庭的壓力,他們的強迫承諾較高,所以仍會保持伴侶關係(Kurdek, 2006b)。當人們開始著手漫長的愛情關係之旅時,道德承諾就比個人承諾能更好地預測伴侶關係能否艱難地度過分離的日子(Lydon et al., 1997)。顯然,即使個體對親密關係的熱情削弱,道德承諾仍能使親密關係維持。
承諾會促進順應性行為(accommodative behavior),人們會剋制自己不以憤怒來應對伴侶的憤怒(Rusbult et al., 1998)。具有順應性的人能容忍伴侶的破壞性行為而不還擊;他們吞下侮辱、嘲諷或自私的惡果而不報復。這樣做,他們就避免了爭吵和口角,有助於消除而不是加劇伴侶的糟糕情緒。這通常有益於親密關係。此類行為可能需要相當程度的自我約束,絕不是因為軟弱使然;相反,順應行為是要有意識地做出努力以保護親密關係免受傷害。
承諾的人還表現出更大程度的犧牲意願(willingness to sacrifice),為了關係的融洽而犧牲自我利益(Impett & Gordon, 2008)。為了使伴侶獲益和促進親密關係,他們會做那些如果只是為了自己就不會做的事情,還會剋制自己不去做那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承諾會改變人們對伴侶關係的認知。承諾的人表現出感知到的優越感(perceived superiority)——他們認為自己的親密關係比別人的更好(Buunk, 2001)。詳而言之,他們認為在親密關係中比別人享有更多的獎賞、付出更少的代價(Broemer & Diehl, 2003)。
如果人們盲目地採取這些行為,常常會招致自我挫敗。但是,如果在相互依賴的關係中這樣做,而且伴侶雙方都這樣做,這類行為就能有力地保護親密關係,並促進與他人的愉快交往(Ramirez, 2008)。
愛戀包含著比喜歡更複雜的情感。喜歡和愛戀都包含對夥伴正面、熱情的評價,但浪漫的愛情還包括對伴侶的著迷、性的慾望和比友誼強烈得多的排他性的願望(Giordano et al., 2006)。愛情關係還有著更嚴厲的行為標準;對待愛人應該比對朋友更加忠誠、更加願意伸出援手(Fuhrman et al., 2009)。調節友誼的社會規範較之愛情關係的規範約束力較小,友誼也更易於解體(Fehr, 1996)。此外,朋友不太可能會公開表達正面情感,他們在一起相處的空閒時間一般也比情侶要少得多。
友誼一般比愛情承擔的責任更少,情感強度更弱,排他程度更低。並且和愛情不同,友誼一般並不存在性的親密(雖然有些友誼中存在)。
上述親密友誼的每種特徵(尊重、信任、資本化和社會支持)讓我們感到有人理解、關心和珍視自己,因而它們都與有獎賞價值的親密關係最後一個部分有關係,這部分可能是親密友誼中最重要的成分(Reis, 2009):應答性(responsiveness),即在認知層面上對朋友的需要和興趣表現出關注與支持。大多數時間,朋友對我們是誰,我們要說什麼都會有興趣。他們關注我們,藉此表達他們珍視與我們的朋友關係。他們通常還表現出熱情和支持,看來理解和欣賞我們。這些都是彼此能成為朋友的原因。認為某人對你的需要和慾望表現出關注、尊重、熱心和支持,這種判斷就是所謂的感知到的伴侶應答性(perceived partner responsiveness),它非常具有獎賞價值,那些能讓我們感受到自己有價值、理解和尊重的人都會吸引我們。
感知到的伴侶應答性能提升親密感(Maisel et al., 2008),促進自我表露、信任和相互依賴,毫無疑問有益於人際關係。兩個人如果相處融洽,開始留意對方的需要,彼此就會感覺更親密、更滿意(Canevello & Crocker, 2010)。而且,如果我們大方地關注他人,我們往往會認為這些人也支持和關心我們,這也能促進我們的人際關係(Lemay & Clark, 2008)。更突出的是,對伴侶敏感應答對我們自己和伴侶都有益。應答敏感的伴侶表現出的理解、尊重和關心具有很大的價值,朋友顯然能為我們提供有效的人際獎賞。
友誼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之一就是兒童認知的發展;隨著兒童年齡增長,認知複雜度增加,兒童對人際需要的變化也愈加顯著。根據比爾邁斯特和費曼(Buhrmester & Furman, 1986)的觀點,這些關鍵的需要表現為:小學低年級階段的接納需要,青春期前期(9~12歲或小學高年級)的親密需要,青春期(13~19歲)的性需要。在每一階段新的需要都凌駕於舊的需要之上,所以年齡大的兒童比年幼的兒童要滿足更多的需要。每一階段需要的順利解決都要求發展出新的特殊能力,這種能力會影響到兒童在後面階段的應對方式;如果兒童沒有獲得這些技能,就會發生問題。
比如當兒童進入小學階段,其他兒童的相伴或者接納就變得日益需要;那些不被同夥充分接納的兒童會感到被人排斥和孤立。隨後在青春期前期,兒童發展出對親密的需要,典型表現為關注與自己年齡和興趣相似的朋友。此時充分發展的友誼首次登臺,它以廣泛的自我表露為特徵,並且在此階段兒童表現出觀點採擇、同理心以及利他主義,這些都是成人親密關係的基礎。先前不被同伴接納的兒童要克服孤立感,但如果他們做不到,就會生平頭一遭地體驗到真正的孤獨。此後,是蓬勃迸發的性需要,青少年一般發展出對異性的興趣。剛剛步入青春期的兒童很難建立起滿足這些新需要的人際關係,但大多數青少年隨後會努力建立敏感、關愛和公開的戀愛關係。
友誼和愛情之間的關聯非常清晰:當人們有了戀人時,他們與家人和朋友相處的時間會減少。這時會發生二元退縮(dyadic withdrawal)現象:人們與愛人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多,而探望朋友的次數越來越少(Fehr, 1999)。一項研究發現,當人們還是偶爾與戀人約會時,平均每天和好友相處的時間是兩小時,但一旦與戀人訂婚後每天探望朋友的時間還不到30分鐘(Milardo et al., 1983)。相愛的情侶確實會與具有共同特點的朋友有著更多的接觸,但這並不能抵消他們朋友總數的下降以及與朋友相處時間的減少。
人們友誼的消退在結婚之後仍不會停止。與異性朋友的友誼尤其會受到影響;異性朋友可能會被配偶另一方認為是潛在的情敵,所以已婚人士一般很少探望異性朋友(Werking, 1997)。儘管如此,即使夫妻們很少探望他們的朋友,他們仍比單身的時候有著更大的社交網絡,因為他們會更多地看望他們的姻親(Milardo et al., 1983)。(請不要誤會這一點,如果你不喜歡愛人一方的家庭成員也請當心:一旦你結婚了將會更頻繁地看到他們!)
因而,當人們投身於配偶和孩子時,他們的社會生活並不會完全萎縮破滅,但他們社交活動的重心的確從私人朋友轉移到家庭和夫妻共同的朋友上。事實上,如果夫妻雙方都沒有一個共同的朋友,配偶們就會面臨更多的婚姻問題(Amato et al., 2007)。已婚人士有自己的私人朋友沒什麼壞處,但如果只有獨享氏的友誼似乎就有風險。
異性友誼會遭逢同性友誼通常不會遇到的障礙:必須做出選擇,是繼續保持純潔的異性友誼呢?還是轉變為愛情?友誼通常沒有排他性,沒有性含義,是平等的夥伴關係,當人們試圖和異性建立親密的友誼時,就會發現自己置身於完全陌生的領域(Werking, 1997)。異性友誼的重大問題是朋友之間是否——畢竟彼此非常親密——會發生性關係。男性比女性更可能認為性事是個好主意(Lehmiller et al., 2011),男性認為女性朋友對性事的興趣往往會超出實際(Koenig et al., 2007)。而女性一方通常會低估男性朋友想和她上床的意願程度,所以經常會發生一些誤會:「大多數女性並不會回應男性朋友的性渴望,儘管有時男性會自我欺騙地認為女性朋友會在性事上報答自己」(Buss, 2003, p.262)。因此,在一項調查中有五分之一的女性和四分之一的男性報告,他們最討厭異性友誼中的「性緊張」(Marshall, 2010)。
朋友之間發生性關係總會帶來很多問題;它會引起混亂並使人們的關係變得複雜,大多數的異性友誼從來不會帶有性的色彩(Halatsis & Christakis, 2009)。的確,多數情況下人們不會把異性友誼轉變為愛情,他們實際上會盡力保持柏拉圖式的夥伴關係。之所以這樣做有幾個原因(Messman et al., 2000)。有時人們不願意冒著失去有價值的人際關係的風險,而把異性友誼轉變為愛情。正如一項研究中參與者所報告的(Werking, 1997, p.102):「我真的喜歡與她的友誼。如果我們能成為戀人,這固然很好。但那樣我可能會失去寶貴的友誼。」其他原因還包括缺少性的慾火,沒有足夠強的意願,也可能存在持反對意見的第三方(比如戀人)。
的確,如果異性朋友和其他人結了婚,那麼他們的異性友誼很難處理。大概看來,在婚姻之外能提供伴護和關愛的異性朋友,能減少配偶一方的情感負擔(Werking, 1997)。然而,即使沒有牽涉到性事,夫妻一方與潛在情敵的親密聯繫都可能對另一方構成威脅。因此,已婚的夫婦不太可能像單身男女那樣擁有親密的異性友誼。
有些人會長期習慣性地感到羞怯,更頻繁地體驗到羞怯。與坦蕩的人相比,他們具有三個特徵。首先,慣常羞怯者害怕別人的負面評價。一想到別人討厭自己他們就坐臥不安,他人的嘲笑和蔑視更令他們害怕恐懼。他們對社會指責的擔憂要甚於其他人(Miller, 2009)。其次,他們傾向於懷疑自我。低自尊通常伴隨著習慣性羞怯,羞怯者往往有低自尊。最後,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他們會感到自己能力不足,有時還能找到充分的理由:整體看來,他們的社交技能不如不羞怯的人(Ickes, 2009)。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無論人們的羞怯是暫時性或習慣性的,只要他們膽怯畏縮,就會給人留下負面印象,而這恰恰是他們與人交往時希望避免的。他們疏離冷漠、毫無價值的行為並不能博得別人的同情,反而經常予人以沉悶單調、興味索然的印象。
然而,大多數羞怯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接受社交技能的正式培訓,因為他們只要精神放鬆,不再擔心別人的評判,就可以表現得坦蕩豁達。
現代人普遍認為配偶應該彼此相愛,然而不同的文化對愛情卻有著不一樣的看法(Hunt, 1959)。許多年來,人們對愛情的態度體驗至少在以下四個方面有所變化:
❂文化價值:愛情是值得擁有的還是可有可無的情感體驗?
❂性慾:愛情應該有性行為還是與性無關?
❂性取向:異性之間和同性之間都能相愛嗎?
❂婚姻狀況:愛情只專屬於婚姻,還是可以保留給第三者?
不同的社會文化對這四個問題的回答不盡相同,從而會形成截然不同的愛情模式:即愛情是什麼?愛情應該是什麼?
即使在今天,全世界仍只有局部地區的人確信浪漫愛情應該與婚姻聯繫在一起。不過,現在的你可能會認為愛情和婚姻相伴相隨,缺一不可。為什麼你的觀念會與過去大多數人的看法不同?為什麼北美人對因愛而婚這個觀念的接納和熱衷最為徹底(Hatfield & Rapson, 2008)?這也許是因為美國個人主義的盛行和經濟大繁榮(這使得大多數年輕人能夠離家獨居,並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婚姻伴侶),以及沒有種姓制度或家族控制。個體(而非家庭)應該根據情感的依戀(而不是經濟條件)來選擇婚配對象,美國人對這一擇偶觀的理解和重視程度要遠勝於大多數其他國家的人。年輕人應該離開父母,自由地戀愛,自主地決定婚姻,並把戀人帶回家與家人見面,這樣一種戀愛婚姻觀,許多地方的人現在仍認為這是一種荒謬之極的婚戀觀(Buunk et al., 2010)。
羅伯特·斯騰伯格(Robert Sternberg)認為各種不同的愛情都能由三個構成成分組合而成(Sternberg, 1987, 2006)。愛情的第一個成分是親密(intimacy),包括熱情、理解、溝通、支持和分享等愛情關係中常見的特徵。第二個成分是激情(passion),其主要特徵為性的喚醒和慾望。激情常以性渴望的形式出現,但任何能使伴侶感到滿足的強烈情感需要都可以歸入此類。愛情的最後一個成分是承諾(commitment),指投身於愛情和努力維護愛情的決心。承諾在本質上主要是認知性的,而親密是情感性的,激情則是一種動機或者趨力。戀愛關係的「火熱」來自激情,溫情來自親密;相形之下,承諾反映的則是完全與情感或性情無關的決策。
愛情三角理論認為,這三個成分就是愛情三角形的三條邊,可以描繪兩個人之間的愛情。每個成分的強度都可由低到高地變化,所以愛情的三角形可能有各種大小和形狀。
所以,根據愛情三角理論,「我愛你」這樣一句簡單的陳述可能包含許多不同的情感體驗。另一個使愛情變得難於理解的複雜情形是,愛情的三個組成成分會隨著時間發生變化,所以某對特定的愛情伴侶在不同時期可能會體驗到各種不同類型的愛情。不過在愛情的三個成分中,激情是最容易發生變化,也是最不容易控制的成分。所以我們會發現自己對伴侶的慾望急劇飆升,隨後又迅速消退,我們很難有意識地控制這些變化(Sternberg, 1987)。
心理學家海倫·費希爾(Helen Fisher)認為存在三種既相互聯繫又截然不同的生物系統控制著愛情成分(Fisher, 2006),這具有演化學上的意義。首先是性慾或性趨力,由性荷爾蒙調控。性慾使得人們有了與人交媾的動機,從而促使人們成功地進行繁殖。其次是吸引力,促使人們追求他們所偏愛的特定的戀人。吸引力通過激起浪漫的愛情促使人們形成穩定的配偶聯繫,它由特定腦區裡控制獎賞情感的神經遞質多巴胺(dopamine)和(可能的)5—羥色胺(serotonin)來調控(Aron et al., 2008)。當我們墜入愛河,多巴胺水平就會上升,從而引起興奮和欣喜,而5—羥色胺水平的下降可以給予我們足夠的能量去不知疲倦地追求心上人。神經遞質的這種混合或許正是「愛人們感到欣快、精神抖擻、樂觀豁達和精力充沛,並能快樂地秉燭夜談,通宵達旦;或許連續數小時不停地做愛的原因」(Ackerman, 1994, p.165)。的確,當人們真正墜入愛河時,只要看一下愛人就使疼痛不再那麼難受。浪漫的愛情還會激活止痛藥影響的腦區,當年輕的戀人看到情人時果然能無視疼痛(由貼在手上的計算機控制的加熱墊造成),而如果看不到情人這種疼痛非常令人苦惱(Younger et al., 2010)。最後是依戀,這裡的依戀是指長期的伴侶關係所帶來的舒適、安全的情感。這種情感使得夫妻們廝守在一起的時間足夠長,從而能保護和供養他們年幼的子女。依戀驅動的是相伴之愛,由神經肽催產素(oxytocin)調節(依戀的時間越長催產素含量越高)。
性的吸引力(或者「激情」)是浪漫的愛情必不可少的特徵之一(Regan, 2008)。
一項對浪漫之愛的經典分析認為,激情洋溢的吸引力根源於兩個因素:(1)生理喚醒,如心跳加快,並伴隨(2)相信另一個人是引起你喚醒的原因(Berscheid & Walster, 1974)。根據這一雙因素觀點,情感喚醒是由於出現了另外一個有吸引力的人時,浪漫的愛情就會產生,或者至少得以增強。
腎上腺素增強了人們的愛情體驗。不同類型的高喚醒,包括簡單的體力活動和恐懼、厭惡、快樂等情緒狀態,似乎都可以提高我們對合意伴侶所感受到的浪漫吸引力。
喜歡量表看上去平和得多。人們會因為朋友好、適應能力強、可愛而喜歡他們。但人們愛戀自己的愛人,是因為需要他們,並且願意為對方做任何事情。浪漫愛情的思維裡有一種熱切之情,這是僅僅喜歡別人所缺乏的。
現實中「愛情是盲目的」:人們會低估或忽視愛侶的缺點。他們將愛侶的形象理想化,這與他們面對的具體事實有著重大差別。事實上,愛情和友誼的主要差別在於我們的想象——愛侶是迷人、神祕而且有吸引力的,而朋友則不是這樣(Aron et al., 2008)。
當我們墜入愛河時,甚至我們對自己的看法都會發生改變。阿瑟·阿倫和伊萊恩·阿倫夫妻倆都是社會心理學家,他們提出的自我延伸模型(self-expansion model)認為,隨著伴侶給我們帶來了新的體驗和新的社會角色,愛情會使我們的自我概念得到擴展和變化,我們會漸漸瞭解我們以前所不認識的自己(Aron & Aron, 2006)。的確,一項對戀愛的年輕人追蹤10週的研究發現,他們的自我概念變得更加多樣化,自尊也得到提升,這就是為什麼墜入愛河讓人如此快樂的兩個原因(Aron et al., 1995)。
相伴之愛並不依賴於激情,所以它比浪漫之愛更為穩定。我們可以把它描繪成「對可愛伴侶的舒心的、溫情的、信任的愛戀,它以深厚的友誼為基礎,包含相伴相隨、共同的愛好活動、互相關注和一起歡笑」(Grote & Frieze, 1994, p.275)。它的表現形式是豐富、忠誠的友誼,而對方就是與我們的生活相互交織的人。
相伴之愛與浪漫之愛具有不同的生理基礎。促進人放鬆並減少壓力的神經肽催產素好像與相伴之愛有關(MacDonald & MacDonald, 2010)。處在分娩和哺乳期的媽媽會分泌催產素(事實上,催產素的合成製劑(pitocin)常用來誘導分娩),年輕媽媽血液中催產素含量越多,就越會摟抱嬰兒、與嬰兒喃喃細語、照看嬰兒並微笑(Feldman et al., 2007)。對於成人,愛人的接吻會刺激催產素的釋放(Hill et al., 2009),尤其在性高潮時會釋放大量的催產素;催產素可能正是夫妻在做愛之後會感到放鬆和嗜睡的原因之一(Floyd, 2006)。而且,血液中催產素含量高的人在與配偶討論棘手問題時往往顯得更溫和、更善良(Gouin et al., 2010),實驗參與者在與戀人爭吵時聞到催產素噴劑後會開始變得更放鬆(Ditzen et al., 2009)。他們還變得對陌生人更為信任(Theodoridou et al., 2009)。這些現象表明催產素能產生令人安寧的寬慰作用,還能使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彼此更加依戀(Floyd, 2006)。簡而言之,催產素的釋放或許是相伴之愛產生的生物基礎。
不過,即便多巴胺是浪漫愛情的重要參與者,催產素是相伴之愛的核心成分,這兩種化學物質在人的身體內總有一定的含量,所以很少能遇上純粹的浪漫之愛和相伴之愛,即只出現一種而缺乏另一種的愛情。相伴的愛人可以,也的確能體驗到激情;同樣浪漫的愛人可以,也的確能體驗到承諾。當我們真正經歷愛情時,浪漫之愛和相伴之愛這兩種愛情的區分要遠比我們這裡所討論的模糊得多(Fehr, 2006)。
對夥伴的幸福進行利他主義的關心和關注是同情之愛(compassionate love)的定義性特徵,這種愛結合了親密中的信任及理解與同情及關愛。關愛中包含同理心、無私和為愛人犧牲的意願(Fehr & Sprecher, 2009b)。同情包含了對他人的同理心和幫助他人的仁慈願望。
具有同情之愛的人往往會與愛人同甘共苦,寧願自己受苦,也不讓自己親近的人受到傷害。浪漫之愛是「盲目的」,但同情之愛卻根源於對伴侶優點和缺點更準確的理解之上;我們認識到他們的不足,但我們不管怎樣還是愛他們(Neff & Karney, 2009)。同情之愛中無私關照的核心特徵可能是無價的,能保護和維繫親密關係,即使伴侶因為年齡垂垂老矣,或者「因為厄運讓伴侶意外從好變差」(Berscheid, 2010, p.17)。
另一套區分不同類型的愛情體驗的體系是由社會學家約翰·艾倫·李(John Alan Lee)提出的,他採用希臘和拉丁詞語來描述六種愛情風格,它們的差別表現在愛戀情感的強烈程度、對愛人的承諾程度、期待的愛人特徵以及得到對方回報的愛情期望(Lee, 1988)。第一種風格是情慾之愛(eros),與人的色域有關。情慾之愛有著強烈的肉慾色彩,這種風格的情人可能會嚴重受到外表長相的影響,相信一見鍾情。
第二種風格是遊戲之愛(ludus),視愛情為沒有約束的遊戲。這類愛人常常反覆無常,(試圖)同時擁有幾個伴侶。相形之下,第三種風格友誼之愛(storge),引導人們不再重視強烈的情感,而去尋求真正的友誼,逐漸發展為真實的承諾。
第四種風格狂熱之愛(mania)難以滿足、佔有慾強,充斥著生動的幻想和沉迷。第五種風格利他之愛(agape)無償付出、利他、無私,把愛情視為一種職責。最後一種風格現實之愛(pragma)客觀而務實,使人冷靜地尋找理論上和自己最般配的伴侶。
把這六種愛戀風格視為愛情體驗的六個方面更加有意義,而不要把它們看成另外的愛情類型。它們會發生交叉重疊,與我們已知的愛情類型有著各種不同的關聯。具體來看,友誼之愛、狂熱之愛及現實之愛與浪漫之愛、相伴之愛或同情之愛共同點很少;瘋狂之愛的痴迷、友誼之愛的沉靜、現實之愛的務實與後三種愛情的核心成分(愛戀的親密感)顯然不同(Graham, 2011)。不過,三角理論中愛情所有三種成分(親密、激情與承諾)都與情慾之愛及利他之愛存在正相關(記住愛情既包含給予又包含接受),而與遊戲之愛負相關(這表明愛情是嚴肅的)(Graham, 2011)。蘇珊和克萊德·亨德里克(Susan & Clyde Hendrick)夫妻編制了《愛情態度量表》(Love Attitudes Scale)來測量人們對這六種愛戀風格的認可程度,結果發現男性在遊戲之愛上的得分高於女性,而女性在友誼之愛和現實之愛上的得分高於男性(Hendrick & Hendrick, 2006)。其他研究者發現人們存在一種傾向性,即對愛情持有相似態度的人更容易成雙配對(Morrow et al., 1995)。一般而言,愛情風格提醒我們,要注意有時容易被忽略的、影響愛情的個人因素(如實用性)。
基本上各種愛情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現似乎相同。不過,在這些大的方面類似之外,仍有些文化的細微差異使得愛情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
美國人在描述墜入愛河的體驗時,比中國人更強調戀人的俊美容貌和共同點,而中國人比美國人更多提及溫和的性格、別人的看法和自己的生理喚醒(Riela et al., 2010)。(你認為哪國的人墜入愛河的理由更充分?)之後當他們步入婚姻時,中國和美國的已婚夫婦都會感受到許多溫情的關愛和對伴侶的性慾,但也存在文化差異。在美國浪漫幻想(認為戀愛就像童話,期望愛上之後就能幸福地生活)更突出,而在中國則更普遍地承認,伴侶也會令你困惑,難以理解,愛情本身有好也有壞(Jackson et al., 2006)。(再問你,你認為哪種文化表現更好?)最後,西方國家(如美國)崇尚個人主義的人比東方國家強調相互依賴的人更堅持認為,愛情是結婚的原因(Levine et al., 1995)。具體而言,中國大學生比美國大學生在應該與誰結婚的問題上更可能遵從父母的願望(Zhang & Kline, 2009)。而中國的婚姻通常是家庭做決定,美國的年輕人則往往希望完全由自己做主選擇配偶。
整體來看,男性和女性在愛情方面的共同點多於不同點(Canary & Emmers-Sommer, 1997)。他們都能體驗到不同類型的愛情,男女在沒中依戀類型上所佔的比例也大致相同;男性一般比女性更為疏離,但差異相當小(Schmit, 2008);然而很少有研究發現在浪漫情感的測量上男女兩性存在任何差異。
另一方面,男性往往比女性有著更為浪漫的態度體驗;他們比女性更可能認為只要愛一個人就已足夠,其他的都不重要(Sprecher & Metts, 1989)。他們也更可能相信「一見鍾情」式的愛情體驗,他們往往比女性更快地墜入愛河(Hatfield & Sprecher, 1986)。女性在愛情方面比男性更為謹慎;女性對愛戀的對象更為挑剔,更遲緩地感受到激情,她們將愛慕之情限制在適配價值更高的伴侶身上(Kenrick et al., 1990)。男性則往往不會這麼嚴格地區別對待,比如男性一般來講比女性更能接受隨意的性關係(Schmitt, 2005b)。(需要提醒的是,所有這些行為模式是和演化論的模型一致的,此模型預測女性挑選愛戀對象時應該審慎,因為她們在任何一個子女上的養育投入都比男性大得多[Buss, 2012]。恰恰相反,社會文化模型認為女性之所以有著更苛刻的擇偶標準,是因為傳統上她們的社會地位更低;根據這一觀點,女性仔細地選擇社會地位高的配偶,是她們取得男性所控制的資源的為數不多的方法之一[Wood & Eagly, 2007]。你認為哪一種解釋更有說服力?)
男性似乎還看重激情。男女兩性都認同愛情應該溫情脈脈、忠貞不渝,但男性比女性還認為愛情應該有著更多的激情(Fehr & Broughton, 2001)。的確,在愛情的三個成分中,激情與男性關係的滿意程度有著很高的關聯,而承諾則是預測女性滿意度的最好成分(Stemberg, 2006)。根據斯騰伯格的三角理論,男性所依賴的愛情成分隨著時間的流逝是最不穩定和最不可靠的。
最基本的事實是,人們在結婚之後浪漫的愛情會減弱(Sprecher & Regan, 1998)。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在浪漫和愛之激情量表上的得分都會下降(Tucker & Aron, 1993),這還是那些努力維持婚姻的夫妻的情形!結婚幾年之後,夫妻們就不會再像從前那樣真心誠意地聲稱,彼此願意為對方做任何事情,或者在互相凝視對方的雙眸時,根本不會有陶醉的感覺。
而且,有時候夫妻浪漫愛情的減少非常快速。僅僅在結婚2年之後,夫妻彼此平均表達出的情愛就比他們剛結婚時減少了一半(Huston & Chorost, 1994)。從全世界範圍來看,婚姻之後的第四年是離婚最頻繁的時間段(Fisher, 1995)。很多夫妻,即使不是大多數,並不能維持彼此之間的迫切渴望,而正是這種相互渴望在一開始促使他們步入婚姻。
浪漫的愛情之所以會隨著時間而減弱有幾個原因(Walster & Walster, 1978):首先,幻想促進了浪漫。愛情在一定程度上是盲目的。洋溢著激情的愛人們往往會將他們的伴侶理想化,縮小或忽略那些使他們止步不前的不利信息。想象、希望和異想天開的幻想會使與我們差異很大的人看起來有吸引力,至少暫時是這樣。當然,問題在於,幻想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和經驗的積累而逐漸變弱。伴侶之間理想化的讚美能促進浪漫,僅就這一點足以預期:當伴侶雙方開始生活在一起,變得越來越現實時,浪漫就會消退。「理想容易黯淡,魔咒會被打破,戲法終將被戳穿……浪漫隨著時間推移而逐漸消逝,因為熟悉能使人更現實、毫無保留地審視對方;晌午刺眼的眼光最終驅散了月亮留下的迷人光暈」(Mitchell, 2002, p.94)。
此外,僅僅是新奇也能為新確立的愛情關係注入興奮和能量。戀人之間的初吻比之後的成千上萬個親吻更令人激動,而當人們為新的伴侶而精神抖擻、魂牽夢繞時,決不會意識到30年之後自己的愛人會變得多麼熟悉和習以為常。的確,新奇在其他物種中也會引起性喚醒。
新奇對人有相似的作用嗎?或許有。浪漫的夫妻一起參加新奇、興奮的活動會讓他們彼此更加相愛(Strong & Aron, 2006)。並且有學者認為浪漫的激情和愛情關係的變化有著直接的關聯(Baumeister & Bratslavsky, 1999)。當我們剛墜入愛河時,我們的自我在擴展,事物都是新鮮的,親密感在不斷增加,激情就可能非常高亢。然而,一旦確立了婚姻關係,新奇感消失,激情逐漸消退;婚姻關係持續越久,激情就變得越少(Ahmetoglu et al., 2010)。可以認為,「浪漫因新奇、神祕和危險而繁盛;卻因瞭解熟識而消亡。持久的浪漫只不過是自相矛盾的說辭」(Mitchell, 2002, p.27)。
喚醒隨著時間的流逝也會逐漸消失。我們都清楚,身體的喚醒——如脈搏加快、呼吸急促——無疑會增強激情。但人們不可能永遠保持緊張的激動狀態!就浪漫的愛情而言,當伴侶變得熟悉時大腦可能根本無法產生足夠多的多巴胺,所以即使你的伴侶能一如既往地完美,你也不能像過去那樣被喚醒。無論如何,不管何種原因,愛情的激情成分比親密和承諾會更快地發生變化(Ahmetoglu et al., 2010),這就意味著浪漫的愛情也會發生改變。
因為浪漫激情的三個重要影響因素——幻想、新奇和喚醒——一般會隨著歲月流逝而減弱,所以浪漫的愛情亦會日漸消退(Walster & Walster, 1978)。有些夫妻的確能持續地感受到彼此間深刻的浪漫愛情,即使他們的情感隨著時間有一定的改變。在10年的婚姻之後仍深愛彼此的夫妻在看到愛人的照片時,其大腦中多巴胺富集的獎賞中樞仍會受到激活,正如當初他們墮入愛河時的表現——但與哺乳動物中一夫一妻制和承諾有關的腦區也變得更為活躍(Acevedo et al., 2011)。標誌新愛的痴迷狂戀一般也會消退,即使慾望和關愛猶存(Acevedo & Aron, 2009)。歸根結底,讓人們步入婚姻熊熊燃燒的愛情基本上不會原封不動,這可能是美國人離婚率如此之高一個原因:普遍的抱怨是愛情的「魔力」消失了。
不過,我們並不希望這一消息讓你感到沮喪。相反,我們認為它為人們擁有成功的長期愛情提供了重要的啟示。通常,促使人們結婚的愛情和使人們數十年廝守在一起的愛情並不一樣。隨著我們變老,激情會消退,但親密和承諾都會增強(Ahmetoglu et al., 2010)。因此,相伴之愛比浪漫之愛更為穩定(Sprecher & Regan, 1998)。能長期維持幸福婚姻的人通常會向配偶表達出許多相伴之愛(Lauer & Lauer, 1985)。這樣的人也常常活得很快樂:雖然相伴之愛不依賴於激情,身處相伴之愛的人仍會感到非常滿足(Hecht et al., 1994)。並且因為親密和激情存在相關(Whitley, 1993),夫妻成為好朋友也有助於維持激情。
所以,你只要投身於同時是好友的愛人。你還可以有目的、創造性地防止可能損害滿足感的任何厭倦情緒。當愛情關係變得重複、單調和沉悶時就會止步不前,並非一出現壞事就會發生厭倦,而是婚姻生活變得沒有情趣、難以讓人興奮或者沒有挑戰性時才會滋生厭倦(Harasymchuk & Fehr, 2011)。厭倦是愛戀和滿意的對立面,所以厭倦的出現是非常糟糕的信號(Tsapelas et al., 2009)。如果不再有新奇,就去創造更多的新奇。不要停止尋找新穎、吸引人的共同娛樂的好方法。
這就是你的愛情策略。享受激情,但不要把它作為維持愛情關係的基礎。培養與愛人之間的友誼。努力保持新鮮感;把握住每一個與配偶共同進行新奇探索的機會(Strong & Aron, 2006)。如果對愛人急迫的慾望漸漸演變為平靜而深厚的情感,不要覺得奇怪或失望。這種幸福的結果可能會讓你成為幸運的愛人。
男性和女性的性觀念平均來看,的確存在差異:男性在性的價值取向和態度體驗上更為寬容,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差異會越來越小,但差別大小取決於所要測量的具體態度(Petersen & Hyde, 2010)。男女兩性在性觀念上的最大的差異是對待婚前隨意性行為的態度;男性比女性更可能認為沒有愛情的性也可接受。這種差異毫無疑問會影響男女兩性對過去性行為的反思:女性更可能後悔自己過去的行為(如發生一夜情),而男性更可能悔不當初(如有人追求自己時沒有發生性關係)。談到隨意性行為時,女性往往後悔自己的行為,而男性則後悔自己沒有行動(Galperin et al., 2011)。
性取向具有基因基礎(Långström et al., 2010),但男同和女同自己的孩子一般並不多。那麼,在以異性戀為主體的人口中,性選擇的演化原理又是如何發揮作用以維持少量而持續存在的同性戀們?原因可能有很多,這裡給出兩個來自男同研究的結果。首先,男同都是很好的伯/叔祖父;他們對外甥或侄女輩的付出比其他人更多,藉此能幫助他們的手足兄弟更成功地生育後代(Vasey & VanderLaan, 2010)。其次,男同的姐妹們與其他女人相比生殖能力更強,有更多的孩子(Iemmola & Ciani, 2009)。因此,長期來看男同很少生育他們自己的後代,但他們的姐妹們卻有更多的孩子,而且總的來看,這些孩子能得到更好的照料和保護。一般而言,在生存困難的環境下,家庭中存在著同性取向甚至是一種優勢。上述兩種情況就可能是同性取向的演化根源。
我們要闡明兩個觀點。第一,知識就是力量。青年人接受到的信息越正確、充分,他們在性方面就越有責任感、越有良知(Kirby, 2008)。美國青少年的生育率能達到前所未有的低谷,並不是因為他們禁慾的結果,而是因為他們在發生性行為之時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多地使用避孕套(Hendrick, 2011)。教育能造福人類;信息誤導和無知則會造成傷害。
第二,這裡出現了另一個構築人際關係科學的必要道德前提:如果對人類同伴關係所進行的冷靜、細緻的研究能發現可靠的知識,促使我們的健康和幸福,我們就應該進行這些研究,即使它們會把我們帶入敏感的領域。只要一讀到性行為,有些人就仍然認為無知就是福,但這種觀點是人際關係學家所堅定反對的。
一旦伴侶之間發生性關係,其發生的背景會影響性行為的結果。如果第一次性行為遵循了伴侶明確表達出的愛意和承諾,則伴侶們常常會把它體驗成關係的積極發展,能增加彼此的親密情感(Higgins et al., 2010)。然而,如果第一次性行為沒有這樣的表達,性行為的結果通常是使關係發生令人討厭的變化,導致不確定性和悔恨(Metts, 2004)。伴侶之間的相對權力對比似乎也會產生影響,因為如果與比自己大上幾歲的人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男女雙方往往都會體驗到更多的悔恨;與年齡差不多的伴侶的第一次性行為相比,這類伴侶的性行為發生得更早、更不可能使用避孕套(Mercer et al., 2006)。除此之外,男女兩性對性經歷和藕灰心態的差別並不大——當性行為方式與他們的道德不一致、醉酒性交或者沒有使用避孕套時,男女兩性都會感到深深的懊悔(Oswalt et al., 2005)。
發生性行為的各種理由如此紛繁龐雜,可以將其大體分為四個方面。其一涉及性的情感成分,以性行為作為溝通、傳遞愛意和忠誠的手段。其二涉及性的肉慾方面,包括從性行為中獲得的感官享受和未來伴侶的長相吸引力。其三是更為實用的理由,包括要實現某些長遠目標或完成某些具體目的的願望,從生孩子到使伴侶嫉妒,範圍極廣。最後是不安全的理由,包括提高個體的自尊或防止伴侶移情別戀。男性和女性都會同等地贊成情感的理由,但男性比女性更可能因為肉慾、使用和不安的理由而與人發生性行為(Meston & Buss, 2007)。這些差異常常非常細微,但男性所報告的性行為理由仍然比女性更多樣化、更實際。顯而易見,雖然性行為是表示愛意的行為,但它有時卻並不帶有浪漫的目的。
對某些人而言,性行為與愛情和承諾聯繫在一起:與自己不很瞭解或不太關心的人發生性行為,並沒有特別的獎賞價值,他們極少與泛泛之交或陌生人發生隨意的性行為。然而,對另一些人而言,性行為與愛情和承諾沒有多少聯繫;他們認為「沒有愛情的性行為也很好」,與沒有感情的人發生性行為也令他們感到滿足。這種性態度差別來自於個體的社會性性行為取向(sociosexual orientations——,它是一種類似於信念和行為等特質的集合,可以用來描述個體對性行為的看法(Simpson et al., 2004)。傑夫·辛普森(Jeff Simpson)和史蒂夫·甘傑斯特(Steve Gangestad)發現,人們在社會性性行為取向上存在個體差異。只有在承諾和充滿深情的親密關係背景下才願意發生性行為的人就具有「保守的」社會性性行為取向,而那些在追求性行為時並不尋求足夠的親密和承諾的人就具有「開放的」性行為取向。具有開放的性行為取向的人往往精力充沛、喜歡調情賣俏,總是在尋覓獵取新的性夥伴(Simpson et al., 2004)。他們喜好交際、外向開朗,千杯不醉(Clark, 2004)。在全世界,平均來看男性比女性更為開放(Schmitt, 2005b)。
演化學理論對所有這些現象給出了有趣的詮釋。男性有著較低的養育投入,他們能負擔得起相對隨意的性行為,並且可以認為,在人類漫長的演化歷史進程中,性選擇偏利於那些儘可能多地與女性交配的男性。可是為什麼演化也支持女性背叛欺騙自己的愛人?考慮到女性不貞的行為如果敗露,可能要付出慘重的代價(Kaighobadi et al., 2008),這樣還會有生殖優勢嗎?有爭議性的回答是,女性通過伴侶外性行為並不能生育更多的孩子,但她可能更優秀地生育孩子(也就是說更健康、更俊美的後代)。優質基因假說(good genes hypothesis)認為某些女性——尤其是那些配偶不太合意的女性——能從雙重交配策略中獲益,通過這種策略她們(1)能追求到長期的伴侶,為她們提供保護和餵養後代的資源,同時(2)暗中從其他男性那裡為她們的後代尋求更好的基因(Pillsworth & Haselton, 2006)。從某位男性那裡得到承諾和安全,而和另一位男性孕育更高挑、更強壯、更健康的孩子,女性生育的後代就特別可能存活下去並能茁壯成長。
大部分人不會認為伴侶瀏覽色情材料是重大罪過;只有11%的人認為「不忠貞」。但大部分色情材料會貶低女性——把女性描繪成淫蕩的騷貨,隨時準備討好和取悅男性——色情材料中也充滿話語霸權和人身攻擊,所以會予人不好的經驗,對親密關係造成有害的影響。具體來說,沉溺於色情的青少年往往贊同隨意、娛樂的性行為態度,把女性當成性行為的客體,也就是說供男人享樂的工具(Brown & L'Engle, 2009; Peter & Valkenburg, 2007)。單獨瀏覽色情材料的人與同伴侶一起瀏覽及根本不看色情材料的人相比,前者往往對與伴侶的真實性行為缺乏興趣(Albright, 2008),對親密關係整體上也不太滿意(Maddox et al., 2011)。
當異性戀的夫妻協商他們的性互動時,上述每一種現象都或多或少地會引起誤解或煩惱。有些丈夫得到的性事次數少於他們想要的,就可能會長期遭受挫折感。而同時,他們頻繁的性行為常常惹怒他們的妻子。(在此我們想到了電影《安妮·霍爾》[Annie Hall]在1977年擊敗《星球大戰》[Star Wars]贏得奧斯卡金像獎中巧妙的一幕:在對分的屏幕上,浪漫夫妻雙方都在探訪他們的治療師,治療師問他們的性行為頻率:他悲嘆,「幾乎從來就沒有,或許一週3次,」她則抱怨,「經常發生,我肯定一週3次。」)在性趨力上典型的性別差異意味著有些伴侶在性慾望方面會面臨不協調,這可能會引起麻煩(Schwartz & Young, 2009)。這種不協調隨著時間推移只會變得更嚴重;大多數女性在絕經期之後性慾望都會下降(Birnbaum et al., 2007)。
男性比女性期待更多的性行為,可能還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女性作為決定性行為發生與否的看門人,會發現男性會為了換取性行為願意做出各種讓步(Kruger, 2008b)。男性對性行為的更多興趣可能使較小利益原則發生作用:女性控制了男性想要的事物的使用權利,這讓她們擁有了影響男性的力量。在某些關係中,性行為可能是「親密關係市場中女性作為賣方,而男性作為買方的一件待價而沽的珍品」(Baumeister & Vohs, 2004, p.359)。
這點看上去粗鄙不堪,但情侶們無需介意於這一現象,以免影響他們的交往。相反,人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女性如果長期接受男性許多的禮遇——比如昂貴的約會和其他令人滿意的招待——就應該有義務使他們關係更加親密(否則她就應該停止接受這些禮遇)。諮詢專欄作家認可了這一點:「女性並不認為免費的宴請就應以性來報答,但承擔所有約會開銷的男性卻認為女性對浪漫的、最終親密的關係感興趣。否則他們就會覺得被人利用並痛恨此事」(Mitchel & Sugar, 2008, p.B2)。這一模式的消極後果是,當男性感到女性「虧欠」他們時,就會理直氣壯地施加壓力或強制女性發生性行為(Basow & Minieri, 2011)。
帕梅拉·里根(Pamela Regan)研究了這個問題,發現當情侶彼此有著火熱的性慾望時,人們對他們愛情的判斷比情侶彼此寡慾少望時要更為愛戀、忠誠、幸福、滿意(Regan, 1998)。性慾望的有無顯然會影響人們對愛情關係的知覺。但有趣的是,伴侶是否真得有性行為卻無關緊要。無論性慾望是否能得到滿足,性慾本身就足以使人們認為愛情正在燃燒。這種聯繫還表現在另一方面:人們想當然地認為熱戀中的情侶也應該彼此有著強烈的性慾望。
里根的研究表明人們認為性慾和愛情是手牽手地相隨同行的。我們希望自己的浪漫夥伴能對我們具有強烈的性慾望,我們也希望能從他們身上感受到性慾(Regan, 2004)。這些研究結果也能解釋,為什麼隨著歲月流逝任何激情的減少都會令人憂慮:如果愛情和性慾形影相隨,伴侶們會將性慾的減少視為愛情衰退的信號。
為什麼這麼多明智的人卻會發生如此多的不安全的性行為?有幾個原因:
❂低估了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首先,很多人的數學非常糟糕。低概率的事件不斷發生,其將來發生的可能性必然會提高。
類似地,幾乎所有人都低估了過去性生活活躍的新伴侶感染性病累計的總體風險(Knäuper et al., 2008),這種虛假的安全感妨礙了避孕套的使用。
有一種特別的偏差叫特殊安全錯覺(illusion of unique invulnerability),也會影響到我們對風險的估計。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不幸的事件通常更可能發生在別人身上,而自己不會這麼倒霉,所以我們不會採取明智的預防措施,以避免可以預見到的危險(Burger & Burns, 1988)。
❂錯誤決策。本打算使用避孕套的人有時頭腦發熱會改變注意,之後又會對他們的決定感到後悔。是什麼原因致使他們做出了糟糕的決定?原因之一是性喚醒。當大學男生變得性興奮時,他們看待事物的角度和他們清醒時已然不同:花樣變化的性行為看起來更有誘惑力,存在道德問題的行為看起來更能接受,而避孕套則不怎麼令人愉快(Ariely & Loewenstein, 2006)。男性一旦變得性興奮,真的會「失去失去自制力」。
過量飲酒也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在性喚醒時尤為如此(Ebel-Lam et al., 2009)。當人們醉酒後,和別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不太可能會使用避孕套,這部分是因為醉酒使他們忽視了可能發生的危險,而把性事想得太過美妙(Cooper, 2006)。這種現象被稱為酒精近視(alcohol myopia),指的是人們在醉酒後思考和加工信息的能力會降低(Giancola et al., 2010)。這種受限的能力意味著他們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最直接和最明顯的環境線索。人們醉酒後,頭腦裡只有充滿誘惑力的性伴侶,他們完全忘記了之前要使用避孕套的意圖,儘管避孕套就裝在他們的口袋或者錢包裡(MacDonald et al., 2000)。酒精和性喚醒顯然是導致人們發生高危性行為的罪魁禍首。
❂人眾無知。隨意性行為的一個突出特徵是:它並不如大多數人(包括尋求一夜情的人)所認為的那般受人歡迎。男女兩性從自己的隨意性行為中體驗到的樂趣並不如他們認為的那般美妙,[大多數的男人和女人都喜歡只為了隨意性行為而與人約會(Bradshaw et al., 2010),]尤其是一夜情發生性交或口交的女性會感到惴惴不安。儘管如此,大多數年輕人仍然認為其他人一般贊同這類行為,因此他們會感到迫使他們發生隨意性行為的社會壓力(Hines et al., 2002)。
這種心理現象就是人眾無知(pluralistic ignorance)的表現,如果人們錯誤地認為他們的情感和信念與其他人不一樣,就會產生人眾無知。團體中的人群通過錯誤解讀彼此真實的偏好,最終每個人都認為大家所遵循的行為規範獲得了廣泛的認同,但幾乎沒有人私下支持這種規範。如今,男性和女性在使用避孕套的意願上並無差別(Hood & Shook, 2011)。
❂權力不等。
❂禁慾教育。為了使青少年相信禁慾是唯一正確的做法,一些禁慾教育項目對學員宣稱避孕套沒有作用(這當然是無稽之談)(Lin & Santelli, 2008)。
❂親密感和愉悅度的減少。
避孕套的使用顯然受到各種不同影響因素的支配。教育可以消除人們的錯誤認識,但要改變對避孕套冷漠、嚴惡的認知卻非常困難。這裡給讀者兩條建議。當把避孕套當做性行為前戲的一部分時,避孕套不太可能會「大煞風景」(Scott-Sheldon & Johnson, 2006)。不要認為避孕套是打斷你們做愛的煩心之物;時機適當時,幫助你的伴侶戴上避孕套,能創造性地、從容不迫地提升而非降低你的興致和預期。我們還建議,當你的確使用避孕套時,在今天,比不使用避孕套能給伴侶雙方傳遞出更多的尊重、關心和關注。說服你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新伴侶,很可能不如樂於尊重你意願的伴侶珍視你和你們的親密關係(Otto-Salaj et al., 2010)。請理直氣壯地要求新伴侶使用避孕套,你當然不必為此感到尷尬。如果你提到避孕套,大多數人是歡迎的——如果伴侶不願意按你期望的去做,你大概無論怎樣也不會願意與此人分享你自己。
在美國只有單一愛人的人比起有著兩個或更多性伴侶的人,更普遍地體驗到高度滿足的性生活——一般而言,只要夫妻極為忠誠於他們的伴侶關係,珍視一夫一妻制(彼此保持忠貞),他們就可能對性生活滿足(Waite & Joyner, 2001)。擁有一個以上的愛人或許令人感到刺激,但大多數人發現忠誠於某個特定的配偶似乎更充實。的確,美國男人從具有穩定親密關係的伴侶所獲得的性愉悅要比從其他任何人所獲得的都要多(Herbenick et al., 2011)。
無論性行為的頻率怎樣,只要它能實現人類對自主(autonomy)、能力(competence)和交往(relatedness)的基本需要,性的互動就最優獎賞價值。根據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的基本觀點,如果我們日常參與的活動能讓我們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即自主),感到有信心和能力來應對(即能力),並且能建立與他人的親密聯繫(即交往),我們就會感到很幸福和健康(Deci & Ryan, 2000)。性生活當然也符合這一理論觀點(Smith, 2007):最美好、最滿意的性互動可以讓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情,並且能完成得很出色,在此過程中還能感受到伴侶的愛戀和敬重。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的性生活通常不太令人滿意,因為他們的性行為無法滿足這些需要。具體來說,那些支持傳統性別角色的人往往想當然地認為,在性生活中男性應該居於主導地位,而合乎體統、女人味十足的女性應該對她們的男人溫和恭順、俯首帖耳;男方採取各種主動措施,女方則按他的要求來行事(Sanchez et al., 2006)。問題是這些期望把女性置於被動的地位,這會損害她們在性生活的自主性;她們很少能選擇性事日程,很少能佔據性事的主導權,因此她們在性事上常常不能得償所願。剝奪女性的主動權和控制權會削弱她們的性慾望,降低她們的性喚醒,使她們更難獲得性高潮,所以她們對性生活沒有多大的興趣(Kiefer & Sanchez, 2007)。從男性的角度來說,總是處在控制地位也令某些男人不悅。許多男性希望他們自己是其伴侶渴望的有吸引力的目標,期盼他們的愛人能不時地居於主導地位;當女性能發起性行為並且自信地表現自我而非消極被動時,他們也會感到很興奮(Dworkin & O'Sullivan, 2005)。因此,傳統性別角色的規定看來同時剝奪了男女雙方的某些性自由和性放任,致使他們的性互動達不到原本可能的滿足程度;彼此允許更多自主權和選擇權的夫妻能享受到更為滿足的性生活(Sanchez et al., 2005)。
影響性滿足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性溝通。許多人在談到性時會感到笨嘴拙舌,他們在性事上經常溝通不良,以致根本不再討論性了。夫妻經常在發生性行為時從來就未提及性本身:一方通過呻吟、親密的觸碰和解開襯衫的鈕釦來表示性慾望,而另一方只是不作一點反抗來默默地表示他/她的贊成(Vannier & O'Sullivan, 2011)。沒有言語溝通的性行為會發生問題。如果我們從來不和我們的伴侶真誠、無畏、坦率地探討我們的性喜好和性厭惡,則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傷害,其重要原因是:在性行為上清晰的溝通與更多的性滿足有關(MacNeil & Byers, 2009)。那些能坦率談論性行為的人與那些只會不時地嘟囔抱怨的人相比,前者與伴侶有著更為滿足的性互動。
普遍存在的性脅迫會帶來破壞性的結果,不論其以何種形式出現。該怎樣行動來減少性脅迫的發生呢?我們有幾個建議。首先,請當心那些把性行為看成角逐某種利益的戀愛對象。他們在內心裡不可能把你的利益放在首位。其次,請遠離麻醉類物品;不論是酒精還是毒品都可能會使人舉止不端,的確大多數性脅迫都會涉及酒精和毒品(Hoyt & Yeater, 2011)。第三,下決心堅定地反抗任何性侵犯的苗頭。如果情況惡化,能夠預先就斷然拒絕不正當性行為的女性,不太可能被動地屈從於男性的侵犯(Gidycz et al., 2008)。第四,在你開始親密交往前,直接、坦率地和伴侶說清楚性界限,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危險。(至少,告訴你的伴侶,「如果我說『不可以』,真的是拒絕你,不是欲迎還拒。」)溝通不良和誤解經常會引起性脅迫,如果提前表明行為的底線,錯與對的界限就非常清楚(Winslett & Gross, 2008)。最後,把愛人視為和你平等的伴侶,他/她的喜好和快樂和你的一樣重要。這種尊重和體貼是和性脅迫不相容的。如果你和愛人都這樣想,你們更可能體驗到更滿足的性生活(Rudman & Phelan, 2007)。
儘管負面事件的具體表現千差萬別,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Leary, 2005):負面事件的出現,表明我們得不到伴侶的愛慕和尊敬。
事實上,與人交往時我們體驗到的接納或排斥感,與他人對我們的評價有著複雜的關聯:最大的拒絕並不比單純的矛盾情感糟糕太多(Buckley et al., 2004)。一旦我們發覺別人不歡迎我們,則無論他們僅有一點討厭還是非常討厭都幾乎無關緊要了:當他人表現出對我們任何程度的拒絕時,我們對自我價值的即時評價都會降到最低點。
另一方面,就接納而言,從十分討人喜愛到完全崇拜之間我們的自尊水平並未提升。相反,從矛盾情感的較低端到出現接納的較高端之間的些微變化卻令我們更為敏感。隨著人們越來越喜歡我們,我們的自我感覺也越來越良好,直到他們對我們佩服得五體投地。這一過程有著演化學上的意義(Leary et al., 1998);精細區分不同的接納程度能讓我們得到更多的生存資源和交配機會,這比監測敵人的敵意要實用得多。(畢竟就未來配偶的反應而論,輕微的厭煩和徹底的厭惡之間通常實際差別並不大!)
所以,他人溫和的拒絕帶來的感受通常和更大程度的拒絕一樣糟糕。但他人對我們接納的減少可能影響更大,特別是發生在矛盾情感和主動拒絕這一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喜歡我們的人們突然變得不那麼喜歡我們了。
這種拒絕程度不斷增加的現象特別令人痛苦,甚至比穩定的拒絕激起更多的消極行為反應(Buckley et al., 2004)。顯然關係貶值(relational devaluation)——即我們感知到的關係價值減少或者他人對我們的尊重明顯下降——帶給人的感受尤為可怕,會引起多種痛苦的情緒反應。當伴侶背叛我們,我們就會感到悲哀、憤怒和受傷,而受傷感是一種獨特的感受,與關係價值的減少有關(Leary & Leder, 2009)。感情創傷非常類似於身體的傷痛;我們的身體反應是類似的,應對感情創傷的生理系統與應對身體疼痛的系統一樣(DeWall, 2009)。
人們為什麼會刻意忽視自己的伴侶?排斥者們往往會冠冕堂皇地認為他們的排斥行為是一種懲罰伴侶、避免對抗或者在衝突之後平復心緒和低調處理的有效手段,而且他們通常還相信排斥有助於實現他們的人際目標(Sommer et al., 2001)。但是從排斥的本質來看,這樣做通常會使被排斥者感到疑惑:為什麼自己會被人忽視(Williams, 2001)?當排斥的伴侶保持沉默時,只有極少的人會進行解釋,這樣被排斥的伴侶往往對排斥的原因一無所知。他們只知道自己被人拒絕了,他們體驗到的情感更多是憤怒、沮喪和傷害,而不是內疚和悔恨。因此,被排斥者一般並不認為伴侶的退避行為是友善或者有效之舉,相反,他們通常認為排斥只會損害他們的親密關係(Zadro et al., 2008)。
排斥對人的傷害是深刻而又痛苦的,因為它威脅到人類最基本的社會需要(Williams, 2007),使人感到屈辱(Bastian & Haslam, 2010)。沉默對待會損害我們對他人的依戀,進而威脅到我們的歸屬需要,摧毀我們的自我價值觀,降低我們對人際交往的控制感。我們對此類威脅的最初反應往往是一團亂麻。面對人際拒絕,人們的情感會變得遲鈍(DeWall & Baumeister, 2006),並開始做出愚笨、自我挫敗的選擇(Twenge, 2008)。遇到「冷遇」的人甚至感到寒冷:人們感到受排斥時房間都變得更冷,更想吃熱食或熱飲,而沒有遭排斥時則不會這樣(Zhong & Leonardelli, 2008)。時間似乎也變得更慢。一般而言,拒絕似乎會使人進入心理的倦怠狀態,理性計劃和縝密思考減少。
高自尊的人相對不太可能容忍排斥。如果遭遇冷遇,高自尊的人比低自尊的人更有可能結束與排斥者的人際關係,去尋找能更友好相處的新伴侶——可能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們不太會遭遇沉默對待。相比之下,低自尊的人會經歷更多的排斥,更可能心懷怨隙、對他人報以排斥(Sommer & Rubin, 2005)。低自尊的人不會離開那些排斥他們的人,而會繼續接近卻心存恨意。
嫉妒的兩種類型
反應性嫉妒(reactive jealousy)是指人們在覺察到自己所珍視的親密關係面臨實際的威脅時產生的嫉妒心理(Bringle & Buunk, 1991)。令人憂心的威脅或許並非當前事件;它可能發生在過去,或者預計發生在不久的將來(比如伴侶表示要與其他人約會的意願),但反應性嫉妒始終是針對現實的危險而產生的。伴侶的很多行為都可能令人擔憂;但在美國,即使只是進行性幻想或者與別人調情,年輕人都會認為這是「不忠貞」的行為(Kruger et al., 2010)。不幸的是,生活中很多事件都會引起人的嫉妒。
相形之下,懷疑性嫉妒(suspicious jealousy)是指伴侶並沒有不端行為,個體只是由猜疑所引起的嫉妒。這種懷疑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純屬子虛烏有(Bringle & Buunk, 1991)。如果產生懷疑性嫉妒的伴侶要確證自己的猜忌,就會引起疑懼不安的警惕和窺探,這種行為既可表現為稍微過激的臆想,又可表現為徹頭徹尾的偏執。然而不管怎樣,懷疑性嫉妒都沒有事實根據;引起懷疑性嫉妒的情境根本不會對有安全感和信任感的伴侶造成困擾。
兩種嫉妒類型的劃分並不像看上去那般涇渭分明。對伴侶偶爾出軌的嫉妒反應可能揮之不去,持續數年而變成懷疑性嫉妒,因為信任一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反應性嫉妒會引起以前從未出現過的懷疑性嫉妒。
什麼樣的情敵最容易讓我們嫉妒呢?這取決於伴侶看重什麼。女性比男性更關心伴侶的資源,故而男性嫉妒自信、強勢、果斷和富有的男人甚於僅僅外貌非常英俊的男人(Buunk & Dijkstra, 2006)。另一方面,俊美的情敵也很有威脅:人人都喜歡可愛的戀人(Eastwick & Finkel, 2008),故而有吸引力的競爭者比相貌平平的情敵能引發男女兩性更多的嫉妒(Massar & Buunk, 2009)。令人欣慰的是,情敵通常並不如我們認為的那般吸引我們的伴侶,所以這類憂懼往往被過分誇大——但令人不安的是,我們的確會犯這樣的錯誤,誇大對手的優勢,因而陷入沒有根據的煩惱之中(Hill, 2007)。
演化學的觀點認為嫉妒的演化能促使我們採取一定的行為,以保護自己的親密關係免受他人的侵擾。推測起來,那些對親密關係的侵入者做出強烈反應的早期人類——對外來的侵擾保持警惕,擊退情敵,努力滿足和實現當前伴侶的願望——相比那些對橫刀奪愛的情敵麻木不仁的人,能更好地維繫自己的親密關係、更成功地繁殖後代。因而該觀點認為,嫉妒為早期人類的生存提供了生殖優勢,所以嫉妒是一種自然而然、根深蒂固、難以避免的本能反應(Buss, 2000)。更耐人尋味的是,這種觀點還認為男女兩性對於愛侶不同的出軌行為特別敏感。
大概看來,當第三者所給予的利益要好於從目前的伴侶所獲得的好處時,人們就會被誘惑(Greiling & Buss, 2000)。然而,從長期來看這樣做對他們並沒有好處。建立在勾引別人伴侶基礎上的親密關係一開始就不可避免地帶有背叛的原罪,總的來看,這樣的伴侶關係似乎並不如沒有第三者糾葛的關係滿足和忠誠。在某種程度上,人們為第三者所動是因為他們也在尋找更好的事物,這類人即使在和第三者建立新的親密關係之後一般仍會繼續找尋。一旦有過不貞,人們往往會再次出軌(Foster et al., 2004)。
男性和女性在對嫉妒的反應上通常也存在差異(Shettel-Neuber et al., 1978),這使得異性戀關係變得更加複雜。女性表示她們會設法改善親密關係以應對情敵的侵擾;她們會刻意裝作漠不關心,卻使自己變得對伴侶更有吸引力來與情敵暗中較勁。相反,男性表示他們會努力維護自我形象;假裝酒醉與情敵對峙或者威脅對方,並且還會追求別的女性。女性似乎關注於維護好現有的親密關係,而男性則會考慮離開,通過征服新的戀人來醫治受傷的自尊。
令人擔心的是,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設法引起伴侶的嫉妒(White, 1980a)。當她們引起伴侶的嫉妒——一般通過談論或誇大自己對其他男人的吸引力,有時也與別的男人調情或約會——通常是為了考察她們的親密關係(看看對方有多在乎)或者是力圖引起伴侶更多的關注和承諾(Fleischmann et al., 2005)。她們顯然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像她們變得嫉妒時那樣做出相同的反應,能夠更加努力地保護和維持親密關係。當然,問題在於這不是男人應對嫉妒的方式。希望通過激起自己男人的嫉妒之心來設法改善親密關係的女性,只能事與願違,把伴侶從身邊趕跑。
實際上,當人們成功地克服了不受歡迎的嫉妒影響時,一般會採用兩個策略幫助她們保持獨立和自尊(Salovey & Rodin, 1988)。第一個策略是依靠自己(self-reliance),指伴侶拒絕沉溺於不公平的情境,而努力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產生憤怒或尷尬的情緒體驗。第二個策略是增強自己(self-bolstering),指伴侶為自己做一些美好的事情,思考自己的優秀品質,從而提升個體的自尊。顯然,只要我們對自己的獨立行動和生存能力能保持自信,就足以將嫉妒控制在易處理的範圍之內。
如果人們只憑一己之力無法做到上述兩點,那麼可以借助於正規的治療。治療嫉妒的臨床方法通常試圖:(1)減少悲慘、荒謬的想法,這種想法會誇大親密關係所受到的威脅或者親密關係喪失所蒙受的損害;(2)提升嫉妒伴侶的自尊;(3)改善溝通技能,以便伴侶們能闡明他們的期望,在行為的界限上達成共識,從而防止因誤解而引起嫉妒;(4)增加親密關係的滿意度和公平性(Pines, 1998)。大多數人都不需要通過治療來應對嫉妒。但如果愛情關係出現下面的警示情況,則治療對你們克服嫉妒有幫助作用:
警示:不論你是否擁有自己伴侶的愛戀,如果你不能確信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那麼這很可能危及你和伴侶的健康。
說謊者的成敗還取決於他/她說謊時的動機水平(和內疚及恐懼感)。謊言一般比事實真相更簡短、更缺乏細節(Newman et al., 2003),除非謊言很重要以及說謊者非常渴望謊言能僥倖成功;當說謊者非常在意要傳遞出最完美的謊言,他們編造的情節就比那些動機不高的說謊者所編造的更為令人信服(DePaulo et al., 1983)。然而,當他們說出謊言時,動機高的說謊者通常表現更出色(Forrest & Feldman, 2000)。非常渴望謊言能成功的人一般比對謊言成敗不太在乎的人更容易讓人察覺。尤其在人們想通過說謊給自己心儀的異性留下好印象時,往往最容易被人識破,謊言的接受者和任何旁觀的人都瞭然於胸(DePaulo et al., 1985)!人們對不吸引人的對象,或者同性別的人說謊就很難察覺。
主動承認錯誤比抓個現行要好得多,但我們表達的內容也很重要。當伴侶詢問你的越軌行為,你不應該完全否認它,因為如果事情敗露,你厚顏無恥的謊言會加重你的罪行。相反,你應該含糊其辭(Rycyna et al., 2009)。做出儘可能真實的反應,不要與事實真相抵觸。要巧妙地運用策略,承認那些不太嚴重的過錯;這比聲稱自己完全清白看起來更值得相信,同時又避免了承認更嚴重的過錯可能引起的後果(Sternglanz, 2004)。
我們並不鼓勵你背叛或者欺騙你的伴侶。如果你遵循這裡給出的指導方針,你的行為並不體面。然而,你卻可能避免更嚴重的後果。
寬恕是「一種針對曾不公平對待你的人,放棄你的報復的決定」(Markman et al., 1994, p.217)。寬恕是這樣一種過程,「雙方都確認了有害的行為」並且「受害的伴侶給予行為不端的對方以不應得到的寬容」(Waldron & Kelley, 2008, p.19)。當你寬恕別人時,你就丟棄了報復的慾望,放棄了你的怨恨,把對伴侶的惡意或漠視放到一邊(Friesen & Fletcher, 2007);你並非赦免——或者忘記——伴侶的不端行為,但你的確表達了「要退出互相凌辱和指責的惡性循環的意願」(Fincham & Beach, 2002, p.240),這就為可能的和解和關係的修復奠定了基礎。
只要個體的動機、目標、信念、觀點或行動妨礙別人或者與別人矛盾,就會發生人際衝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衝突產生於差異,既可能表現為一時的情緒,又可能表現為持久的信念和人格。人與人之間總在很多重要方面存在差別,但我們更贊同衝突的定義應該包括主動地干預他人(Dal Cin et al., 2005):當個體的願望或行動實際上妨礙或阻止了其他人時就會發生衝突。當伴侶雙方都能如其所願地行動時,就能避免衝突。反之,如果伴侶一方或雙方因為受到另一方的影響而不得不放棄他們所期望的事物,就會發生衝突。衝突並不必然會出現憤怒和敵意:我們可以慷慨而又快樂地做出犧牲來順應伴侶。並非所有的衝突都是公開外露的;伴侶一方有時意識不到他\她給另一方造成的困難(Fincham & Beach, 1999)。只要有人妨礙別人行動或者阻礙別人實現願望,不管當事人是否意識到,都足以引起衝突。
衝突是不可避免的,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任何兩個人在情緒和偏好上都會不時地存在差別。伴侶雙方的目標和行為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時斷時續的對立。
第二,衝突不可避免還因為在親密關係中總交織著一定的張力,它們遲早會引起一些緊張。當人們投身於親密關係時,他們經常會體驗到稱為辯證(dialectics)的對立而又統一的動機,這些動機從來不會完全得到滿足,因為它們彼此矛盾(Baxter, 2004)。實現了一個目標就會損害另一個目標,所以伴侶們必須採取小心翼翼的平衡行動,在不同的時間把這些動機牽引到不同的方向。每個伴侶都在相反的目標追求之間搖擺不定,在他們主導的個人動機之間出現偶爾的衝突就在所難免(Erbert, 2000)。
當要求配偶們在15天裡記錄他們所有的爭執時,某些話題更常見(Papp et al., 2009a)。父母們爭吵最多的話題是怎樣(及何時)管理、訓誡和照料孩子。家務和家庭責任的分工和完成居次,溝通居第三。雖然位居第六,但最持久和有異議、最不友好的仍圍繞著金錢:誰掙了什麼,花了什麼,該買什麼。
為了理解衝突原因的多樣性,彼得森(Peterson, 2002)把激發衝突的事件分成四個常見類別:批評、無理要求、拒絕和積累的煩惱。批評(criticism)指伴侶認為對方的言語和非言語行為表達出對自己行為、態度或特質的不滿(Cupach, 2007)。行為人的評論或行為所要表達的內容並不重要,要緊的是目標把這種行動詮釋為不公平的吹毛求疵。
無理要求(illegitimate demands)指看來不公平的索取,因為它超過了伴侶們彼此的正常期望。
拒絕(rebuffs)指「一方請求另一方做出期待的反應,而另一方沒有像預期的那樣行動」(Peterson, 2002, p.371)。
最後,積累的煩惱(cumulative annoyances)指相對輕微的事件不斷重複變得惱人。這類事件常以社會過敏(social allergies)的形式出現:煩人的小事一再發生,人們表現出厭惡和惱怒的過度敏感的反應,這種反應與任何特定的挑釁事件本身相比都顯得有點小題大做。
任何兩個人在互動中都會持有不同的視角,這往往是引起憤怒爭執的另一個根源。行動者—觀察者效應表明伴侶們對自己行為的解釋與任何其他人相比總會有細微的差異,而自我服務偏差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做出更好的評價。具體而言,雖然人們能輕易認識到他人在事件的判斷上出現了自我服務偏差的歸因,但他們卻往往認為自己類似的帶偏見的知覺是客觀而公正的(Pronin et al., 2002)。因此,伴侶雙方的歸因方式通常並不一致,這會造成兩種不同方式的衝突。首先,如果人們不能認識到他們的伴侶總是有其獨特的個人觀點,就會產生令人沮喪的誤解。第二,如果這些不同的觀點顯露出來,伴侶們就會捲入歸因式衝突(attributional conflict),為彼此解釋的孰是孰非而爭鬥(Orvis et al., 1976)。伴侶們或許在行為的具體內容上容易達成共識,但同時對行為原因的解釋可能存在分歧。歸因式的爭辯通常很難得到解決,因為有人與我們爭執時,我們往往認為他們有偏差,而這更讓人生氣(Kennedy & Pronion, 2008)。而且,對事件的解釋並不存在最終客觀正確的單一解釋。
許多人似乎相信,當有人殘酷地刺激他們時,憤怒就自然而然地產生,根本無法控制。甚至更糟糕的是,大眾普遍認為一旦我們變得憤怒,要壓制的話就很危險;當我們「變熱」,就得「發洩」,否則我們就會受到高血壓和持續壓力的傷害。然而,此類觀念存在兩個重大問題:首先,它是錯誤的(Tice & Baumeister, 1993),其次,它引起的行為可能實際上帶來持續時間更長的、更強的壓力(Olatunji et al., 2007)。
因為調節和控制憤怒情緒需要花費精力,人們常常對他們的對手(偶爾是無辜的第三方)做出憤怒狂暴的行為以「發洩情緒」。憤怒的釋放據說能讓我們感覺好一點,但這種簡單的看法忽視了粗暴行為帶來的人際後果。「當你『宣洩』出某種情緒時,它卻常常重新在別人身上表現出來,你發洩後的感受——放鬆、更加憤怒或鬱悶——將取決於別人的行為」(Tavris, 1989, p.145)。有時,我們怒氣指向的人接受了我們的憤怒,他們道歉並努力改正過錯。但在親密關係中,人們期望從伴侶那裡得到慷慨、寬容的對待,咄咄逼人地展示憤怒只會反過來讓伴侶也變得憤怒。這樣陷入憤怒的伴侶雙方就在粗暴野蠻的交往中彼此指指點點、大吵大鬧,從而只會加劇而不是減少還未平息的憤怒。
歸根結底,「當你感到憤怒時就表達出憤怒幾乎總是讓你感到更憤怒」(Tavris, 1989, p.223)。
那麼,我們該怎樣處理憤怒?因為生氣和不滿都表明親密關係出現了問題,所以我們不應忽視憤怒,不應該假裝它根本就不存在。但我們可以減少針對伴侶的惡言毒語和狂怒深怨,這通常是值得做的,並且有幾種實施方法(Tice & Baumeister, 1993)。首先,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我們如果認為伴侶疏忽或惡意對待我們,就會激起心中的憤怒,所以我們的歸因才是問題的關鍵。當你感到憤怒馬上就要發作時,請思考伴侶在不想故意傷害或惹惱你的情況下為什麼會那樣做;重新思考引起憤怒的事件能夠抑制你的憤慨。其次,如果你變得憤怒,請冷靜一下。不要在盛怒狀態下與人交往。最後,尋找幽默。人們不可能同時感到開心和憤怒,所以任何能使你輕鬆愉快的事物都能減少你的憤怒(Yuan et al., 2010)。
只有在伴侶雙方都希望避開爭端,才能避免衝突,並且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爭端才會消失得無影無蹤:要麼激發事件微不足道,不值得積極地爭執;要麼問題看來很難處理,衝突沒有任何好處(Zacchilli et al., 2009)。
另一個加劇衝突、令人不悅的交往現象是要求/退避模式,具體表現為「一方(要求者)批評、不斷嘮叨、向另一方提出要求,而伴侶(退避者)逃避正面接觸、退避、採取守勢」(Eldridge & Christensen, 2002, p.289)。應該反對這一模式,部分原因是這種模式能自行延續。受到退避者消極退縮的影響,要求者可能更加堅持解決爭端;然而,這種增加的壓力往往使得退避者甚至更加抵觸,沉默寡言,並且這種模式會繼續下去。這種不平衡的處理衝突的方式會讓要求者感到忽視和誤解(Weger, 2005),久而久之,它會損害夫妻對親密關係的滿足感(Baucom et al., 2010)。
兩性在對衝突的其他反應方面差別不大(Gayle et al., 2002),但在要求/退避模式上差異明顯:在全世界,多數情況下女性是要求者而男性是退避者(Christensen et al., 2006)。在異性戀和同性戀伴侶中,如果一方想討論和改變現狀,男女兩性都可能會退避(Baucom et al., 2010),但女性一般比男性更可能就親密關係中存在的問題發出討論和暢所欲言(Denton & Burleson, 2007),因而她們更多地扮演要求者的角色。
為什麼女性要求而男性退避?有著各種可能性。這一模式可能來自區分男性和女性的性認同差異(Afifi & Joseph, 2009)。社會鼓勵女性公開、有表達能力,而鼓勵男性獨立、自主,要求/退避模式可能產生於女性尋求親近而男性卻要保護他們的自主。另一種解釋是社會結構假設,主張要求/退避模式產生於男性和女性在社會和婚姻等方面權力上的差異(Eldridge & Christensen, 2002)。
親密關係中應對衝突和不滿的四種不同方式,詳見卡里爾·魯斯布特(Caryl Rusbult)的發現。這四種應對衝突的類型在主動或被動維度和建設性或破壞性維度上存在差異:
1. 討論(voice)是指以主動、建設性的方式來行動,通過與伴侶討論問題、改變自己的行為、獲取朋友或治療師的建議從而改善交往情境。
2. 忠誠(loyalty)是指以被動但建設性的方式來行動,通過樂觀地等待條件改善而表現。
3. 離開(exit)是指以主動、破壞性的方式來行動,通過離開伴侶、威脅要結束親密關係或者肆虐行為如大喊大叫、大打出手而得以表現。
4. 忽視(neglect)是指以被動但破壞性的方式來行動,通過避免討論關鍵性的問題、減少與伴侶的互相依賴而表現。當個體變得忽視,就會袖手旁觀,眼睜睜地看著情勢惡化。
婚姻研究專家約翰·戈特曼(John Gottman)曾歷經數年考察衝突(Gottman, 1993, 1994a, 1999)。在一個典型程序裡,他邀請夫妻討論持續存在的爭議,隨後仔細地研究了他們互動的錄像帶。根據研究結果他認為處理衝突有三種不同方法,這些方法可以導致穩定而牢固的婚姻。
多變型(volatile)夫妻會發生頻繁、激烈的爭論。他們投身於火熱的辯論,努力說服和影響彼此,他們常常表現出很高水平的負面情感,但他們能充分運用智慧和真來緩和憤怒。
確認型(validator)夫妻更有禮貌地爭鬥。他們往往比多變型的夫妻更鎮定,在解決衝突的過程中更像合作者而非對手。他們的討論或許會變得更激烈,但他們常常通過表達同理心,理解對方的觀點來彼此確認。
與多變型和確認型的夫妻相反,逃避型(avoider)的夫妻很少爭吵。他們迴避正面對抗,如果他們真要討論他們的衝突,也非常溫和謹慎。正如戈特曼(Gottman, 1993, p.10)所言:
談話的伴侶很難開啟關於衝突的討論……一旦任何一方說出了他/她行為的理由,他們一般認為討論已結束。他們認為接納這些分歧是最完美的討論結果。一旦他們理解了他們的分歧,就感到雙方達成共識,他們共有的價值觀遠遠超過這些分歧,從而使雙方的分歧變得不重要、更容易接納。所以,很少有付出和得到,也很少有說服彼此的企圖。他們的討論很少帶有情緒色彩,不管是正面還是負面的。他們提出的解決爭端的辦法通常一點也不具有針對性。
逃避型的夫妻不會與伴侶討論衝突,他們常常只是靠自己的力量試圖解決衝突,或者靜觀其變,希望時間的流逝有助於解決問題。
雖然這三種類型非常不同,戈特曼斷言所有這三類夫妻都能持續,因為他們的衝突解決都保持了很高的獎賞對(付出的)代價的比率。多變型夫妻雖然交流了大量的負面情感,但用更多的關愛和幽默來保持平衡。逃避型夫妻並不特別感情洋溢或者和藹可親,但他們沒有太多需要克服的負面情緒。只要他們的交往中正面和接納成分大大超過負面與爭議成分,伴侶們就可以吵翻天或者根本不吵架,這都無損於他們的親密關係。
然而對於某些夫妻爭執卻非常不利,戈特曼認為敵對型(hostile)夫妻不能維持友善行為對惡意行為的5:1的比率。他們的討論充斥著批評、蔑視、防衛和退避,討論的時間越長,他們就會變得越壓抑。有些敵對型夫妻會主動處理他們的分歧,但效果很差,另一些敵對型夫妻則會保持更超然、更置身事外的姿態,但在短暫的衝突出現時也會彼此誹謗中傷。但無論他們是否會主動爭吵,敵對型夫妻彼此都會惡意相待,這與其他三種夫妻完全不一樣,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的衝突對親密關係更危險的原因。
弗倫奇和瑞文(French & Raven, 1959)首先識別的六種權力基礎;這種分類適用於各種人際交往,包括親密關係中的交往。前兩種權力是獎賞權力(reward power)和強迫權力(coercive power)指個體給他人賦予各種獎賞和懲罰的能力。涉及的利益和代價可以是身體或物質好處,比如令人愉快的禮物或讓人痛苦的耳光,也可以是無形的人際得失,比如使人安心的贊同或傷害情感的蔑視(Raven, 2001)。
合理權力(legitimate power)指我們的伴侶認為我們有合乎情理的權力命令他們怎麼做,並且他們有遵從的義務。
當伴侶崇拜我們並且因為感到與我們有關聯而心甘情願地按我們的要求行事時,我們就擁有對伴侶的參照權力(referent power)。當伴侶愛戀我們並希望和我們親近時,我們的願望就能改變伴侶做事的偏好。當伴侶認識到我們出眾的知識和經驗,並因為我們懂得比他們多而受到我們的影響時,就存在專家權力(expert power)。最後,當我們握有影響伴侶行為的特殊信息時,我們就擁有信息權力(information power);如果能告訴伴侶繪聲繪色的小道消息,他們就可能有求必應。
女性在判斷他人情緒和意圖方面一般比男性更精確。女性對非言語溝通的解碼要比男性更準確。(Hall & Mast, 2008),她們通常善於識別到他人的情感(Ciarrochi et al., 2005)。這一技能是女性的巨大的財富,因為夫妻之間非言語溝通的敏感性和準確度能預測他們彼此的滿意度(Noller, 2006)。
另一方面,個體非言語
因此,女性是非言語溝通的熟練工,她們能獲得寶貴的信息,這使得她們能成為令人愉快的伴侶,增加她們對男性的影響力。另一方面,她們面對男性的表現就如同下屬和上司在交往。諷刺的是,這種實用而稱心的才能或許使得刻板模式持續存在:女性的舉止好像使她成了男性的僕從。
異性戀男女在愛情關係中表現出的不同權力風格,看來是其掌握的典型資源造成的結果。在同性伴侶關係中男女兩性的權力偏好上沒有差別,當直接的風格能使女性受益時,她們就會完全和男性一樣直接(Carothers & Allen, 1999),但男性傳統上在家庭裡外都握有比女性更多的權力。這一現象正在發生變化。如今,每一代新生的美國女性在工具性上都高於前一代女性(Twenge, 2009),並且一直以來都在政治和經濟資源上應得更多的控制權。男女兩性在婚姻觀上也變得更加平等(Bryant, 2003)。男性在他們的親密關係中可能比過去更少擁有自動得到的權威,這或許是好事:權力的不平等是與親密關係中的不滿有聯繫的(Amato et al., 2007)。那些必須通過暗示和撅嘴來得償所願的人,往往不如那些直接公開表明願望並要求實現的人滿足。
當男性放棄了他們優越的權力時,兩性的確起了一些不同的變化:女性與男性相比,幸福程度大幅增加,衝突數量、婚姻問題和離婚傾向極大地減少。然而,明顯地,男性的變化方向也一樣;在平等的伴侶關係中男性也更加幸福(一點),不太容易離婚。權力分享時雙方都是贏家,沒有人輸,可能有一點例外:男性比過去要做更多的家務,他們不是很喜歡這一點,當然他們的女性伴侶對這一變化感到欣喜(Amato et al., 2007)。歸根結底,當伴侶雙方同樣重要時,親密關係整體看來更為穩定和幸福(Helms et al., 2010)。
邁克爾·約翰遜(Johnson, 2008)認為在愛情伴侶中存在三種重要而迥異的暴力,它們有著不同的來源。最常見的暴力是情境性伴侶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 SCV),它一般是從失去控制的劇烈衝突中突然爆發。當伴侶雙方都變得憤怒,都陷於特定爭執時,就會發生SCV,所以它只是偶爾發作,通常比較溫和,不太可能升級為嚴重威脅生命的身體攻擊。通常它還是交互的,伴侶雙方都憤怒地、衝動地突然失去控制。
另一種值得注意的暴力是親密恐嚇(intimate terrorism, IT),即伴侶一方把暴力作為控制和壓迫另一方的工具。發生在親密恐嚇中的身體強制和脅迫或許僅僅是威脅、孤立和經濟依附等一般暴力模式的手段之一,一旦在親密關係之中出現親密恐嚇,它比情境性伴侶暴力發生得更頻繁。的確,與SCV相比,親密恐嚇更可能是單方的,久而久之容易升級,對伴侶造成更嚴重的傷害。這種IPV的受害方也更可能到其他地方尋求庇護(Johnson, 2008)。
第三種伴侶暴力形式是暴力抵抗(violent resistance),指伴侶有力地對親密恐嚇進行反擊。暴力抵抗在一些親密恐嚇的情形下會發生,但並非所有的親密恐嚇都會產生暴力抵抗,所以它是三種暴力中最不普遍的。IPV發生時,最常見的是情境性伴侶暴力,偶爾發生親密恐嚇,只有少數才是暴力抵抗(Johnson, 2008)。
總的來說,進行親密恐嚇的男性似乎贊成男性規則,憑此提升他對女性的權威,但許多男性對此卻又感到能力不足;他們「常常感到自己不符合這些規則的要求,甚至為此感到恐懼。為了支撐起他們男性的自我概念,他們可能試圖控制別人,尤其是那些身體上比他們弱小的人」(Wood, 2004, p.558)。
茱莉亞·沃德(Julia Wood)訪談了22位因虐待女伴而被監禁的男性,從而洞察了他們的想法(Wood, 2004)。所有男性都認為他們的行為是對伴侶不敬的合乎情理的反應,都提到他們伴侶的挑釁才是他們虐待的起因。他們還感到男性理應比女性強勢、優秀,所以他們有權利使用暴力來控制和處罰女性。另一方面,大多數人認為他們並非「真正」地虐待妻子,因為他們傷害妻子時並未感到快樂,也控制了自己虐待的程度,並未真正施虐。一個傢伙只有一次刺傷了他的妻子,另一位則殘暴地毒打了他的妻子卻聲稱未盡其全力。可能正是由於這些詭辯的理由,只有約一半的男性對他們的行為表示了遺憾和後悔。他們都明白自己的行為違法,但卻未必相信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面對如此待遇女性又是怎樣想的呢?研究者(Lloyd & Emery, 2000)回顧了大量親密暴力的文獻,發現女性在遭遇這些親密攻擊時通常會感到吃驚,往往會努力去理解它。她們受到愛情規範的影響,鼓勵她們「原諒並忘掉」,她們還在文化規範下掙扎,認為她們的困境完全是咎由自取。所以她們「一直問自己為什麼要和錯誤的男人出去約會,在知道他的火爆脾氣後為什麼要惹他生氣,或者為什麼她們總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Lloyd & Emery, 2000, p.508)。由於這些原因,女性感到被人背叛,但她們有時還會因伴侶的攻擊而責備自己,並且由於羞恥、幼稚或者無知,她們常常對自己的苦難保持沉默。
總而言之,親密恐嚇對受害一方造成了恐懼和傷害。身體受傷已夠糟糕的了,但受害者還會受到負面心理後果的傷害:自尊程度降低,對男性失去信任,甚至會患上抑鬱症和創傷後應激障礙(Mechanic et al., 2008)。親密暴力還導致嚴重的社會代價;飽受打擊的女性常常被迫離開工作崗位,當暴力迫使她們離家出走時有些人還會變得無家可歸。從最基本的層面來看,親密暴力使得伴侶關係更加惡化,一點也不稱心如意。親密關係的結束遲早會發生(Lawrence & Bradbury, 2007)。
首先,婚姻或同性婚姻能增加親密關係的籌碼。它們比起不太正式的君子協議更難解除,做出如此承諾的人相對而言更可能堅持他們的關係。其次,當同性伴侶的愛情關係得到類似制度上的支持時,它們和異性戀的伴侶關係一樣穩定牢固。
美國20世紀下半葉離婚率的劇增並沒有明確的原因。但存在多種可能性,它們都可能是(或不是)起作用的因素。
❂我們渴望從婚姻中得到更多,對婚姻持有更高的期望標準;
❂上班的女性在經濟上更為自由,有更多的機會接近有吸引力的替代伴侶,在工作和家庭之間面臨的衝突日益嚴峻;
❂興起的個人主義和社會流動性使我們與阻礙離婚的社區聯繫更少,也更少受到它的影響;
❂新制訂的法律使得離婚更為大眾接受,離婚的程序也更簡單;
❂隨意的同居削弱了婚姻的承諾;
❂離婚家庭的孩子在他們長大後更可能離婚。
所有這些可能的影響因素只是與美國日益增長的離婚率相關,所以它們全部都可能是症狀,而非造成離婚的社會動因。不過,可能的影響因素如此之多,這也很好地從另一方面說明了文化因素對親密關係的重大影響。
目前為止我們考察的各種模型和研究證據都表明,有三大類因素影響婚姻的結果(Levinger & Levinger, 2003)。文化規範和其他變量確定了婚姻發生的基礎,是最廣泛的影響因素。無過錯離婚法和影響經濟機會的歧視都是文化背景支持或損害婚姻的示例。
更特異化的因素是我們的個人背景,即家人和朋友的社交圈以及我們居住的鄰里環境。
最後,關係背景是第三個影響因素,指伴侶們通過對彼此的知覺和互動締造的親密環境。這些個別特徵使得我們總是以好心情或者悲觀的戒備心理對伴侶做出反應,它們是瀰漫於伴侶關係的特定氣氛的基礎。
對年輕人的調查發現,親密關係的結束通常包括這幾個常見步驟(Battaglia et al., 1998)。當伴侶一方對親密關係感到厭倦並開始注意其他人時,結束關係的過程通常就已經開始了。該伴侶變得冷漠,感情投入更少,這往往在最初會引起修復關係並恢復關係原貌的努力。然而,當伴侶雙方共處的時間更少,並且缺乏興趣時,分手的念頭又開始蠢蠢欲動了。接著又繼續討論關係,雙方同意再次努力解決問題,但他們又注意到其他替代選擇,伴侶變得更加退避。他們開始注意其他人,但是接著產生了重歸舊好的短暫願望,隨後被內心呼喚放棄的深思熟慮所取代。他們在心理上已做好準備,然後分手。
當你要離婚時,還有另一個理由讓你感覺很糟糕:因為你和前配偶不再共處同一個生存空間——你們肯定不會再在一起洗沐浴——你人均消耗的能源以及其他資源比你們倆在一起時要多得多。照明、空調、烹調和生活用水等等——凡你能想得到的——夫妻共用資源的人均消耗遠少於單身一人。經過認真估算發現,如果美國所有離婚的夫妻每個人使用的資源和那些維持婚姻的人一樣,每年就可以節省730億千瓦時的電力,6270億加侖的水,3800萬套可居住的住房(Yu & Liu, 2007)。天啊,當你和伴侶分手並搬走之後,請隨便找一個室友合住吧。
我希望,在你學習完親密關係的現代科學之後,你更能訓練有素地創造、理解和管理成功、幸福、持久和有獎賞價值的親密關係。我還希望,你能明智地選擇伴侶,並且能細心周到地呵護和保養你的伴侶關係,從而建立並維持永遠讓你滿足的親密關係。畢竟,有些親密關係非常成功。當研究者要求100對婚姻持續了45年的滿意夫妻解釋他們成功的原因時(Lauer et al., 1990),他們的回答是:
❂他們珍視婚姻,並認為婚姻是長期的承諾和忠誠;
❂幽默感非常有益於婚姻;
❂他們非常相似,在大部分事情上都能達成一致意見;
❂他們真正地喜歡自己的配偶,喜歡與配偶共度美好時光。
我們希望你的婚姻也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