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导言》读后感

 

一万多字的导言,对于《自然辩证法》这部如此重要的著作而言不算太长,不过相比于其他的导言,其实也不算短了。也正因为此,才能将内容写全,读者也会有所收获。

恩格斯一开始直言不讳地夸赞自然辩证法的科学、系统与全面。的确,纵向比较,它不是基于直觉的猜测与假设,因而摆脱了不可预见性的直觉的干扰或误导;同时它也不是零散而逐渐消失的,自然辩证法有着一系列的事实与证据支持,另外经过学科分门别类地突破也使得其系统之余不乏全面性。而横向比较就更加不必加以论述便知它的先进了。

很少有事物是从无到有而来的,并不是说不可以,只是说这不太符合寻求最短路径的理性。而自然辩证法也有其历史起源,若不是吸收了古典古代的艺术以及思想,那么自然辩证法要发展起来恐怕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成就了。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况,如果古代的思想理论制度通通化成灰,那么影响会有多大呢?或许可以拿这样一个状态进行替代:古时的人类寿命十分有限,三代同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父子两代的教育与交流极其有限,结果很显然:所有的技术与理论几乎不可能被创造出来,即使有,也很快被埋没。由此可见,人类是一个有历史的种族,我认为这是与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没有了历史,一切都是从零开始,那么怎么可能发展到比较高的水平呢?

让我们回到正题吧,正是因为吸收了前人的经验与思想,思想解放与变革才得以开始,并可以在巨人的肩膀上再往上攀登。从这一角度看,历史就是现在的基础,建立起来的理论是基础上的建筑。但这么说也有不妥当之处,仿佛是历史起了主导的作用,但我只是想表达起源作用而已。

在一个好的时代,自然而然地会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人。在当时,社会的分工还没有那么详细而繁琐,很少受到因分工而带来的限制,于是乎一批如达芬奇,丢勒这样多才多艺,在许多学科中融会贯通如鱼得水者也就登上了时代的舞台。这不得不给我一个思考,在当今学术发展到了相当水平的今天,是抱着一个学科去钻研还是多学科交叉理解应用更好呢?有时候,因为相应方向太难以攻克,如果希望通过多学科合作来解决也许效率不高;但很多时候,我并不认为相关的学科有那么大的独立性。其实每一个学科都是人为划分的,其划分有一定的道理,而不可否认的是,学科间的距离也并没有那么大,因为划分行为本身就有一种误导的可能。不是说划分了之后学科间就河水不犯井水,老死不相往来;而是应该正常情况下,在单一学科进行高效地研究,而在一些问题上集结其他学科一起集思广益。或者更加通俗地解释就是,自己能做的就自己做,不能做的就要去寻求合作。这应该是更加合理的解释。

一般而言,新事物的出现,很可能会受到权威的压迫与阻挡,或者是新事物本身就会挑战权威。现实一点的例子或许是像中美的修昔底德陷阱,也可能是学生社团与团委组织的塔西陷阱。不论怎样小心翼翼,都很难避免冲突的发生。哥白尼,塞尔维特等人的流血与牺牲正是自然辩证法走向独立的开始,正如四君子的就义预示着革命的独立一样。新事物替代旧事物的过程很难一帆风顺毫无冲突的,而这也是一种保守势力与开拓的矛盾吧,虽不一定是对立的,但总是难以共存的。

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你以为已经穷尽了物理学的原理,却不知两朵乌云就会让一切回到原点。科学的发展永远没有终点,所有的理论也同样没有。而这就像是一种发展的特点吧,只要是发展,除非是人为地停止,否则不可能有结束的可能。某些事实的规律弄清楚了,也还有其他规律尚在探索。若是把所有规律都探索完毕,是不是就完了呢?我觉得未必如此。像罗素所说:尽管我们已经知道不少了,但在广阔的知识海洋里我们还是知之甚少。苏格拉底的原话则更加妙: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简单而明白。是的,我们可以去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开拓,但我们也只能无限接近而不能抵达极致,或者说那本来就不是一个实在的终点,只是想象出来的虚无的点。直到最后要么是会涌现出新的问题,要不就是有问题但是我们还未触摸到。所以才需要不断发展与开拓,而不是静止与僵化。

既然谈及此,自然就免不了要谈谈变化了。

变化是相对于不变而言的。一般来说,物理学总是说变化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从科学的定义讲,它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若是从哲学意义上来讲,就不那么正确了。变化与不变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就好像是真理与谬误一样,它们可能仅仅是有丝微的不同,就成为了对立的两种事物。在短的时间轴和宏观上来看,因为任何实物的传播都不能比光速快,因此人对时间的感知便不那么敏感,就似乎没有变化,并且直觉就会认为以后也不会变了,可以说,这是一种保守与思维定式。此刻存在的物体将来也存在吗?理性告诉我们,这是不一定的。

但是在以前,要从认为不变到承认变化的转变是很大的。你可能会问,古代的太阳也是绕着地球转的呀(???),怎么说是不变呢?严格意义上你问得也没错,不过我所指的不变并不是事件的位置等物理属性的变化,而是其内涵的改变:就像二氧化碳变成有机物这样的变化。

但改变,是不是就意味着毫无规律,与不变完全不同呢?似乎也不是这样。变化的内部也包含着不变。虽说变化是并非按着一个方向,而是偶然地发生的改变,但从更大的层次说,它还是一个必然地向着一个方向:就如同生物进化,虽说是生物的突变是随机的,既有可能进化,也有可能退化,但最终我们看到的只有进化的事例。

存在着变化,也就是说有差异了。于是乎,世界就有了多样性。须知参差多态,才是幸福。这样的多样性,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所谓的存在即合理,其实也是表达了现在存在的万事万物,都是有其原因且暂时达到相对平衡状态的结果。而差异最终又可以统一起来:植物和动物,好像差异挺大的吧,但细胞学说的诞生揭示了它们内在的统一性。此也可以看作是变化的一种循环形式。物质可以千变万化,但唯独无法变成虚无。

总而言之,自然辩证法的确是科学,系统而全面的。而它最先进的地方就在于,它可以不断地依据现在的科技发展而不断补充与发展。